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卡拉OK版权费争议获突破 上海团购缴费近千万元
上海卡拉OK版权费率先谈定:每房每天缴费6元

2008-09-29 08:18  来源:东方早报

  【相关新闻】卡拉OK版权费争议获突破 上海团购缴费近千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9月28日电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国内地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28日在上海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集体缴费启动仪式”上,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约,相关的3500多间卡拉OK包房,共计缴纳版权使用费近1千万元人民币。好乐迪、上海歌城、麦乐迪等知名业者率先获颁《音像作品使用许可证书》。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淑萍介绍,该会代表协会内卡拉OK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展开了为期3个多月的谈判,最终达成了上海采取集体购买版权使用权的方法,获得一个较适中的缴费标准。上海相关经营者将以2007年每间包房每天4元人民币、2008年每间包房每天6元人民币的标准缴费。这一标准低于此前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沿海地区11至12元的最高指导价。


  至此,中国内地卡拉OK版权收缴争议在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上海暂时“告一段落”。对此,卡拉OK业者用“艰苦”来形容整个谈判过程,并对委托行业协会保障企业利益的模式表示认同。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则强调,上海理当成为中国内地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在业界已达成一定共识。对此,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分析,保护版权的难点在于必需拟订一种兼顾版权权利人、卡拉OK业者、消费者三方利益的征收标准。


  也有沪上消费者担忧,卡拉OK业者在大笔缴纳版权使用费后,或将启动新一轮的涨价。对此,行业协会表示,尚未得知相关业者为此提价的消息。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9-29 15:26:11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