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意识,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对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最终要体现在各项审判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处理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必须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的核心就是一个“公”字,没有公平就无正义可言。司法者必须出于公心,以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为至高利益,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
2.必须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轨期,由此引发的各类新型、疑难纠纷逐年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办案必须考虑国家的大政策、大局势,立足于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核心,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能力,提高应对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
3.必须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程序公正常常超越实体公正的价值,更加受人关注;形象公正也常常超越实体公正的价值,公道正派、行为规范的法官形象更加受人尊重。司法行为是不是规范、司法程序是不是合法、法官品德是不是高尚,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认知司法公正的重要渠道和重要标准。为此,必须联系各方面的工作实际,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法官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公正、言行不文明等问题。
4.必须切实恪守职业道德。法官的专业素质建设固然重要,但政治思想和道德操守问题在当前显得更为突出和迫切。一些枉法裁判的案件并不是因为法官业务不熟、专业不精。这些“问题”案件无一例外的是为利益、为金钱、为关系、为人情,根源总是出在思想和人品上,出在道德和操守上,丧失了公平正义的良知。每一个干警都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做到秉公用权,廉洁司法,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5.必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司法作风是人民法院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重要标尺,也是人民群众肯定和认同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基础。要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将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立案、接访、开庭、执行等每一个环节,将司法的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
6.必须切实完善监督机制。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摆正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的关系。在法院外部,要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不良倾向;在法院内部,要整合审判工作监督力量,努力建立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