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战略纲要》)。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法院于近期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8月26日上午9时,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正式公布《实施意见》。《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江苏电视台、江苏广播电台等国家、省、市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嫒珍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表讲话(讲话已另发)。刘专委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明确了贯彻落实《战略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并强调学习和贯彻好《战略纲要》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实施国家战略的高度上谋划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积极支持国家、本省以及本地区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促进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