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来信反映专利无效复审和诉讼存在程序拖沓、时间长的问题,不是个别的现象:这既有机制的缺陷又有工作具体操作问题。登载此封来信,希望引起读者关注专利法的修改,争取从机制上改得更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更有利于群众的利益。同时,也希望我们相关的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承办者,多体会当事人的苦衷,多变更角度思考问题,依法公正、公平、便捷的履行自己相关的职责。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站负责人:
你们好!
我是一个专利发明人,本该在搞发明,现在却拖进了无休止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诉讼当中,我很无奈,也很疲惫。
我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历 我是2001年8月31日申请的专利,实质审查后,审查员在对我的意见陈述书置之不理的情况下,于2003年9月26日以本申请权力要求1不具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我于2003年10月6日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3年12月15日作出受理通知书,于2005年12月1日发出复审通知书,我又先后两次作了意见陈述书,审查员在对我陈述的意见三次置之不理,不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27日作出了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决定,本人不服,于2007年8月2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在对我陈述的意见置之不理,不做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照抄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书,于2008年1月21日作出了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的(2007)行初字第1207号行政判决,现我又提起了上诉,二审已于2008年5月30日开庭,现正焦急的等待二审判决书的判决。具体情况请看我这次一起发去的《行政上诉状》。
以上这些经历,我认为具有以下特点:
1、普法 我感觉我现在遇到的正是《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盲点,一讲起专利,一讲起知识产权,大家都讲的是保护,当讲到专利的申请时,则无论是政府机关,执法机关,还是各种新闻媒体上都没有提到过,我认为专利申请权同样是《专利法》保护发明人的一项重要权力,没有专利申请那来的专利保护?我认为我是第一个以非职务发明人的身份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人(依据的是北京高院公开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书),据说我国受理专利申请量总量已突破400万件,我是否是这400万件专利的申请人中的第一个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说不的人呢?如果经专家评说,我坚持的是正确的,那是否就意味着有很多专利申请是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审查人员无端驳回的呢?在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大背景下,不但在全民中普及《专利法》很重要,而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中、在这400万件专利的申请人中、尤其是那些正在申请或正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人中普法就更重要。
2、监督执法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之前也曾提出过建创新型国家,创和谐社会,很多知名企业家也一直在倡导要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一个近三十年工龄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执法机关或实施机关,不按《专利法》办事,这岂不是灯下黑吗?如果任意由他们的审查员胡来,不但几百万的专利发明人不答应,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岂不成了空话!此时此刻,如果你们能"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你们监督执法的宗旨将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推动立法 我的发明专利是于2001年8月31日申请,到2007年6月2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原驳回决定已历时近六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复审了三年半时间,就这也是在申请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切要求下才作的决定,这已接近发明专利保护期的三分之一的时间,如果拖延到二十年申请专利还有啥用呢?如果我的发明专利最后证明是应该给与授权的,这给我造成很大的损失是肯定的。在一审法院的法庭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代理人说:《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指南》都没有规定专利审查的期限,审理多长时间都不违法。这是不是说《专利法》就可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审查人员为所欲为、想怎么拖就怎么拖呢?这需不需要立法呢。谁都知道,医院治病没法规定制某种病要多长时间,但是,如果是医疗事故都要承担经济责任,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人员玩忽职守、无限期的拖延给我造成的损失,是不是也应该给与赔偿,这现在也没有先例,这是不是也需要立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都说明了复议决定的期限是60天,有特殊清延长不得超过30天,那么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期限应该适用《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呢?
4、为百姓办实事 本案从实质审查到复审,再到提起诉讼的一审过程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答辩或答辩状,再到北京一中院一审的判决,这些人都不讲《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指南》,也都在回避上诉人的意见,难道是上诉人的意见就这么不屑一顾吗?这是不是对我人格的蔑视呢?正常人的交流都是一问一答,为什么到北京的这些行政机关或执法机关都变了呢?为此,我曾走访了某知名律师,他希望我再败诉一次,这样的话他可以免费为我代理,然后申诉、抗诉、走访人大、纪检,最主要的是引起媒体的关注,然后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知还要拖多少年,难道我用这么多年的心血研究出来的发明专利,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这样白白的看着它一点一点的变成废纸马?通过我这么多年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指南》的学习,我坚信我最终能打赢这场官司,可时间我耗不起,因此,为了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同时也为了我以平等的人格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一起接受《专利法》的审判,使我的发明专利得到尽快的授权,迫切的希望你们能给与帮助。
胡永生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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