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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办案有方
 

  近日从2008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7件,同比上升13.0%;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5件,同比上升42.2%。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该庭通过多办典型案件,狠抓重点案件,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案件的具体审理中,该庭的主要做法是:

 

  坚持依法保护、适度保护原则,严格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的度。在审理“彭博”商标侵权案中,涉及到美国知名人物、知名企业。经审理,美国企业要求确认的商标在我国境内尚未达到驰名程度,故未支持其认定弛名进而制止被告使用企业名称的诉求,但支持了其关于商标侵权的诉求。

 

  依法把握合理使用的界限。在审理“FOR VOLVO”、“FOR CATERPILLAR”的商标侵权案中,该庭认为,被告突出使用原告商标,却不标明自己的商标,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故意,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故不采纳“合理使用”的抗辩,判定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举证责任适度向权利人倾斜。在一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原告的公证证据未保全到被告的网页,但保全了百度快照的内容,被告抗辩称该公证书不能作为被告网站有此内容的证据。审判庭经分析百度快照的技术原理后,认为百度快照的内容能客观证实被告网站上存在过侵权内容的事实,故采纳了原告的证据并确认被告侵权。对于原告确实无法对损失数额举证的,尽量适用酌定赔偿。

 

  积极探索,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有关专业技术问题。该庭根据案件中专业技术问题的难易程度,选择采用专家鉴定、专家咨询会、专家证人、专家陪审员等方式,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专业技术问题。(知识产权报 胡宝琪)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6-14 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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