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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5日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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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标准的制订,及时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主动取得标准制定的话语权。防止知识产权流失,积极应对法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会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指出,当前世界经济正进入新一轮调整期,失衡加剧,增速放缓,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蔓延,美元持续贬值,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在逐步增加。西方国家出于政治经济考虑,很可能更加频繁地滥用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打压国内企业,中央企业涉外诉讼因此也会进一步增多。
中央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国际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大量的法律事务,涉及复杂的国际规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卷入涉外法律纠纷,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甚至引发企业危机。黄淑和介绍说,中央企业近年来涉及的境外反垄断、反倾销、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案件,已经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据悉,2005年到2007年,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处理的法律纠纷案件达到6400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亿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