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就 “商标确权案件中相关问题研究” 调研课题举行了开题会,本课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持研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及负责审理商标确权案件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课题研究。
自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把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案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以来,北京有关法院处理了大量的商标确权行政案件,涉及到商标法的各个方面,其中不少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但是,在积累大量审判经验的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同的司法机关之间对待同一问题认识不一致的现象,审查、审判标准不尽统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展本课题研究,目的即在于围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研究,力图对相关问题的理解达成共识,促进执法统一,更好地实现商标法的立法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孔祥俊副庭长在开题会上简要介绍了本次课题的主题、主要内容、参加单位情况及大致的进展计划。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于晓白审判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陈锦川代庭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杨柏勇庭长以及品牌保护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席姚红军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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