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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下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若干意见》
14部门下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1日  来源于:京华时报
 
 

  4月10日,商务部会同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14部门共同下发《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优势老字号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组建老字号企业集团。

  《意见》指出,政府部门应加快推进老字号企业改革。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组改制,特别是对劣势老字号企业实施战略重组。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控股、收购、兼并同行业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

  《意见》同时指出,应将老字号发展纳入城市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在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地区,要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有条件的城市要集中建设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同时,在旧城拆迁改造中要尽可能保留老字号原有风貌,涉及老字号原址的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此外,《通知》指出,政府部门应开展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老字号名录体系,加强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记者 谭丽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4-14 8: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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