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将针对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修改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并确定了15个具体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民三庭)牵头负责其中“民事诉讼制度创新”课题。
“民事诉讼制度创新”课题重点研究现行民事诉讼法尚无规定而民事审判实践确有需要建立而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重要诉讼制度。具体设立以下研究专题:1、中间裁判制度;2、简易判决制度;3、行为保全制度;4、程序中止担保制度;5、一审判决担保执行制度;6、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7、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程序制度; 8、公司纠纷诉讼特别程序制度;9、确认不侵权诉讼制度;10、律师代理费用负担制度。
“民事诉讼制度创新”课题组由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研究室、国家法官学院和司改办组成,知产庭牵头负责,其他单位派员参加。根据本课题研究内容安排和工作需要,课题组还吸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南等地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和国内知名民诉法研究专家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担任课题组组长,副庭长孔祥俊担任课题组执行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