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认真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北京市三级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京市法院参加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代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杨柏勇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代庭长陈锦川对北京市法院2007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并围绕贯彻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2008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点进行了部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清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曹建明副院长的报告内容非常丰富、非常重要,其中既包括一些知识产权审判要把握的原则问题,也包括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全市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曹建明副院长的报告和会议精神。尤其是要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和民事案件案由调整给知识产权审判资源和格局带来的大变化。关于做好北京法院2008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王振清强调了六点要求:第一,要服务平安奥运,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二,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第四,要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第五,要加强新建知识产权庭的建设;第五,要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
(北京高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