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小毛济南报道)2月19日,记者在山东济南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2001年至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463万件和7.42万件,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6439万件和1.5988万件,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34件。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要求全国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按照具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和富于创新性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体系。
据悉,自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首次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7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年均增长22.6%和22.92%。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1.8521万件和1.7764万件,商标案件1.1598万件和1.0743万件,著作权案件2.8776万件和2.817万件。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877万件和1.7395万件,比上年增长25.73%和23.75%;二审案件2865件和2870件,比上年增长6.66%和8.22%。
曹建明指出,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20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目前全国经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69个、38个和43个。7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审判任务日益艰巨繁重,最显著的成就是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最突出的标志是经受住了加入世贸组织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发展需要。
曹建明还表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建设和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专利法的再次修订已经列入今年的国务院立法计划,要继续高度关注专利法的修订,根据修订中涉及审判工作的重点问题做好调研,做好专利侵权判定基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做好专利法修订实施的准备工作。
(中国知识产权报2月20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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