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月19日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透露,民诉法修正案4月1日施行以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申请再审的案件数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修正案的施行,将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课题。曹建明指出,根据知识产权审判高度专业化的特点以及审判监督任务的实际,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判监督分工的做法,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内部分工的应对工作。
曹建明说,申请再审上提一级法院审查以后,下级法院应当积极配合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特别是,在法律明确规定了申请再审审查期限的情况下,下级法院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卷宗材料,确保上级法院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一些生效裁判虽有瑕疵,但不足以进入再审,而需要原审法院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认真对待,不能敷衍推诿。
“要强化各个审级依法审判的责任意识,处理好申请再审问题,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诉权。要注意这不仅是受理再审申请法院的职责,也是一、二审法院的共同责任。”曹建明说。(法制日报 记者 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