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虹 发布时间:2008-02-21 10:25:21
中国法院网讯 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谋划者、推动者、参与者和见证者,来自全国各地的180名代表,在此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的重要讲话,针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分组讨论。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站在战略的高度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司法原则、政策和理论,并对知识产权审判诸领域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的具体意见,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
关于专业技术事实认定的问题,曹副院长讲话指出,要充分吸收各类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审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化林认为,这是一项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问题的新举措,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新发展,对正确、高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问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认定的法律定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司法认定的审查备案制度,对于杜绝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继续贯彻和落实。
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监督问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智伦认为,曹副院长的讲话抓住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契机,结合知识产权审判高度专业化的特点以及审判监督任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就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和内部分工作出了规定。
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的完善和法官队伍建设问题,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金利岷认为,曹副院长讲话提出的努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基础和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的方针,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客观反映了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的心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春田教授说,知识产权队伍是法院民事审判队伍中素质水平最高的一支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姜伟副庭长说,锻炼一直高水平的队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是靠开几个会、发几个文件就能解决的,应该在培养审判人才和完善审判机制上下工夫。
此外,与会代表也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客观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主要有:上级法院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关联案件的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司法标准的统一;尽快将曹副院长讲话中有关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转化为司法解释,明确执法的尺度和标准,以便于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加大法官培训的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全国知识产权法官的审判水平;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为目标,积极推动自上而下的审判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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