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虹 发布时间:2008-02-21 10:27:38
中国法院网讯 2月20日,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山东、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高院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家法院的代表在交流会上作了重点发言。此外,还有数十家法院向大会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这些法院的经验交流,既有全面工作情况的总体介绍,也有驰名商标、网络域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和谐司法等专题审判经验的交流。
山东高院以《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为题,从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抓好调研和宣传两项工作、坚持抓好机构队伍建设四个方面介绍了山东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探索和实践。在坚持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了建立完善以促进诉讼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的协同诉讼机制、建立完善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的案件质量评判机制、建立完善案件分析、评价、通报、督办机制、建立完善有重大影响和关联案件报告、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委会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机制,确保司法的公正与高效。
北京高院介绍了北京法院系统在加强审判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效率方面的一些作法。通过落实审限警示制度、简易程序的正确适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简化裁判文书、准确把握专利、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止诉讼的标准、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的启动条件、运用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加强管理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浙江高院和湖北高院就认定驰名商标谈了具体的做法和经验。浙江高院对其实行的驰名商标内部审核制度进行了介绍,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和对策。湖北高院强调切实提高对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认识,统一思想,对驰名商标认定情况定期检查、定期通报。
针对近年来湖南“文化湘军”异军突起,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湖南高院从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规范和净化出版市场、积极引导完善电视产业运作管理模式、全方位立体保护动漫作品四个方面介绍了湖南法院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与保障。
北京一中院向大会介绍了对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这一新的案件类型的审判经验和作法以及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成都中院介绍了在强化审判管理、探索和谐诉讼等方面的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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