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虹 发布时间:2008-02-19 11:48:56
中国法院网讯 依法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始终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重心。记者通过今天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了解到,2001~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463件和74200件,年均增长22.60%和22.92%,而且案件已覆盖所有知识产权法律领域,表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得到了全面发挥,也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赢得各方面的充分信赖。
据悉,在这些案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18 521件和17 764件,商标案件11 598件和10 743件,著作权案件28 776件和28 170件,技术合同案件6277件和5516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934件和7832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4537件和4175件。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6 439件和15 988件,再审案件386件和417件。共受理和审结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案件607件和597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930件和882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54件和337件。其中,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 877件和17 395件,比上年增长25.73%和23.75%;二审案件2865件和2870件,比上年增长6.66%和8.22%;再审案件39件和45件,比上年下降7.14%和增长7.14%。
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由73.52%上升到79.90 %,上诉率由25.72%下降到16.47%,二审改判发回率由25.40 %下降到15.33%,再审率由4%下降到0.22%,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由47.45%上升到55.48%,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57.21%。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裁决争议、化解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