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政治部2008年2月3日发出通知称:最高法院决定近期开展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层层选拔,认真推荐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专家评论,最高法院大力表彰知识产权审判先进,是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为今年贯彻17大精神、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所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今年国家正式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法院工作的努力之一。
据了解,拟表彰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40个,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50名,对象为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不久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最高法院政治部的通知还规定了评选的先个条件和程序,评选工作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和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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