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5日中国最高法院代表团拜访了位于悉尼的联邦裁判法院,旁听了该院一位女法官处理三起案件,并同首席法官等进行了交流。澳大利亚联邦裁判法院是联邦法院的基层法院,受理审判属于联邦法管辖的案件。
目前,澳大利亚的司法架构包括以下法院框架: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最高审判机关)、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治安法院、联邦决策法庭。澳大利亚还有州法院系统,与联邦法院系统保持平行。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最初的管辖权主要涉及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税收以及澳大利亚行政决策部门所作决策的司法审查。现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根据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的180多份法案来履行相应管辖权。其中部分管辖权与州最高法院共享。最近,由于澳大利亚高等法院的工作负荷,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被赋予宪法中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同样的权利。高等法院是上诉终审法院,但它受理案件要经过高等法院的许可,只有经过两个法官审查非常重要的案件,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才受理。所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联邦法院目前有49名法官,其中7名是女士。法官在各地的分布如下:悉尼19名、墨尔本16名、布里斯班5名、阿德莱德4名、帕斯4名。联邦法官由澳大利亚总督根据司法部总检察长的推荐任命。法官退休时间为70岁。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正在推行审判管理,使审判工作更有效率。
2007年12月16日、17日中国最高法院代表团赴墨尔本与GOLDBERG大法官等继续就竞争法、贸易法以及民事诉讼程序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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