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 请 函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促进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增强全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院将于2007年11月16日至17日举办“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研讨会”。本届研讨会得到最高法院民三庭大力支持。特邀请贵院一位主管院领导或庭领导作为会议代表出席会议。全国各地法院共向本次会议提交论文114篇,我们将根据此次研讨会的重点议题,参酌论文成果,邀请部分高级法院、中级法院以及基层法院的优秀论文作者参会。作者邀请函随后另行寄给作者本人。
会议内容和安排:
1、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知识产权审判疑难问题研讨”,包括“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问题”、“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疑难法律问题”、“专利侵权判定的疑难问题”等。
2、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5日报到,16日至17日会议研讨及考察,18日与会人员返回。
3、会议地点:广东法官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电话:020-85135100)
4、会务费:400元/人。
5、传真报名:请参会人员将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手机号于2007年10月31日前传真至我院民三庭,因特殊原因不能派代表出席会议的,也请于10月31日前告知我院民三庭,以便会务安排。
6、请参会人员于11月12日前将乘坐的航班、车次、抵达广州的时间传真至我院民三庭,以便安排接机(站)。
报名及报航班(车次)联系人:凌健华,020-85110040(办公)、85110640(传真)、13719344483、13902241618(手机)
接机(站)联系人:岳利浩,13602711314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