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应邀参加2007年国际版权论坛。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热烈地祝贺! [ 2007-07-18 10:4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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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形势下,我们共同探讨网络版权保护问题十分必要,这对于我们从容应对数字复制技术和互联网传播技术对版权保护提出的要求和挑战。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网络盗版侵权行为的制裁和打击,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制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繁荣网络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 2007-07-18 10:41: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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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伴随着这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的普及,涉及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案件,尤其是网络版权案件持续快速增长。案件类型呈多样化,涉及的法律问题日趋复杂。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例,从1999年到今年4月,该院共受理了311起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其中,1999年受理12件,2006年上升到95件。 [ 2007-07-18 10:4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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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这些案件主要包括著作权纠纷、域名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类型。其中著作权案件占多数,将近2/3。无论著作权法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在司法当中,我们严格规定解决网络版权问题。以1999年中国著名的作家王某、张某等侵犯著作权案为标志,人民法院开始了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实践。我们按照当时的著作权法的原则和原理,对当中涉及多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解决方案。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若干法律的解释。这对我国的持续保护著作权起到了动态的保护作用。 [ 2007-07-18 10:4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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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在2006年著作权保护条例等颁布以后,人民法院及时进行了两次修正、补充和完善了司法保护的原则。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网络盗版等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犯罪,为解决在线盗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12月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具体案件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网络环境下,以盈利为目的发生的问题。之后,为进一步定清关于办理著作权侵犯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作品的问题。又于2005年10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著作权侵犯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作品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未经录音、录像著作者许可,通过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是为刑法第237条第三项的罚款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网络著作权的犯罪问题。 [ 2007-07-18 10:4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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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根据近些年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发展,以及司法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办理知识产权侵犯的案件,具体的法律解释。在此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的标准,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复制发行的含义,统一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最低量刑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充分表明了我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做的不懈的努力。 [ 2007-07-18 10:54: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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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在2006年著作权保护条例等颁布以后,人民法院及时进行了两次修正、补充和完善了司法保护的原则。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网络盗版等涉及网络的著作权侵权犯罪,为解决在线盗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12月发布的关于知识产权具体案件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和规定了网络环境下,以盈利为目的发生的问题。之后,为进一步定清关于办理著作权侵犯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作品的问题。又于2005年10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著作权侵犯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作品中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未经录音、录像著作者许可,通过网络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是为刑法第237条第三项的罚款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网络著作权的犯罪问题。 [ 2007-07-18 10:5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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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在司法事件中,早在几年之前,地方法院就已经十分重视网络盗版犯罪案件的审理。2003年,上海法院对于利用网络向境外销售复制品的案件进行了依法的惩处,到目前为止,人民法院已经处理了不少涉及版权犯罪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版权的司法保护。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 2007-07-18 10:5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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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内容不仅涵盖了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也涉及到立案、执行和审判监督。不仅包括基本的司法原则和政策,也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这是我国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纲领性的文件。意见明确要求,要依法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和新技术、新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促进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 2007-07-18 10:5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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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今年6月9日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互联网国际条约正式对我国生效。加入这两个条约,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重视和加强网络版权保护的决心。网络版权保护已经成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的领域,在今年初召开的第二届上海合作组织,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今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球反假冒及盗版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其他院的领导做了演讲。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依法使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条约。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鲜明的立场。 [ 2007-07-18 10:5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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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我想网络版权保护仍然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互联网所特有的全球性、无限复制性、实时性和交互性,以及网络技术发展的高速性,给网络版权的司法保护不但提出了新的法律适用问题。比如说赔偿计算、管辖确定等等的问题,都是学术的焦点,司法实践工作的难点。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虽然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国务院也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条例,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和网络的环境下,如何把法律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如何做到妥善解决纠纷,又不影响社会动荡,始终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 2007-07-18 10:5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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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选国]面对未来,向面对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一样,我们对包括网络知识产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内,国际法院将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努力营造一个高效威权、公正、维护公平竞争、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地成功,谢谢大家! [ 2007-07-18 10:57: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