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记者专栏
《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于近日公布
《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于近日公布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1日  来源于:中国食品商务网
 
 

  近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收齐今年参评中国名牌产品的所有企业的申报材料,企业的申报工作结束后,公布了《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目前,部分行业协会、联合会负责名牌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已经开始组织专家在认真学习和领会《通则》的基础上,制定本行业具体产品的评价细则。

  分值的分布有变化

  与去年相比,虽然总分依旧为1000分,但是在分值分布和得分指标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在分值分布上,“市场评价”部分由350分改为300分。相应地,今年将“效益评价”部分由150分改为200分。这说明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对销售总量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同时加强了对经济效益的考核力度。市场评价的300分中,新增了一项20分的“品牌历史分”。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下的不得分;3年以上每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增加了“电子监管网”加分项,凡是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并激活产品监管码的,可加10分;增加了“申报产品国税赋税水平”得分项。产品实缴国税额与产品总销售额比例即为申报产品的国税赋税水平,采用连续计分法,3年得分加权平均,满分为50分。

  近三年得分权重有调整

  《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规定,3年得分权重分配是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数据分别进行量化打分,然后按0.3、0.3、0.4的权重加权平均。而前几年进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时,权重是0.2、0.3、0.5。从中可以看出,这个变化对几年来一直平稳发展的企业显然更为有利。

  节能和环保有体现

  今年的《通则》,明确提出了环保一票否决制。在资格审查阶段将设立环境保护审查,凡申报企业排放不达标的,或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通则》还规定,凡企业达不到国家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也将取消参评资格。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7-12 6:23:26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