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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应当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陈至立:应当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来源于:新华网
 
 

  6月18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安徽出席合肥市科技创新试点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会议时强调,合肥市开展科技创新试点以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制订政策,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具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在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型示范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推进重大技术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陈至立指出,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创新公共平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提升关键技术攻关能力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她说,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为其他地区和城市提供了有益借鉴。实践表明,开展科技创新试点,对于充分发挥合肥的科技、教育和人才优势,实现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有效结合,探索形成富有活力和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对于抓住中部崛起的机遇,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至立强调,做好科技创新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地方和中央部门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解决高科技企业投融资等关键问题,完善政策体系,注重人才培养,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的良好环境。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把科技优势转换为产业竞争优势。一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紧密、长期和全面的战略合作模式;二是创新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三是在科技计划管理模式、研发资金配置方式、科技项目评审机制、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四是建立适应自主创新战略要求的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大力支持合肥科技创新试点工作。她要求主管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在安徽期间,陈至立考察了芯硕半导体公司、安徽易能生物能源公司、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和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她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并鼓励科研机构为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6-23 9: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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