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在会上就防范隐性市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陈锋说,北京奥运会的市场开发保护合作企业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使合作企业通过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最大限度的获得商业利益,维护奥林匹克的品牌价值,这样才能保护合作企业对奥运会支持的积极性,使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和奥运会的筹办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为使大家进一步了解防范隐性市场的工作情况以及北京奥组委在防范隐性市场,保护赞助商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陈锋介绍,隐性市场行为主要表现为以获得直接或潜在的商业利益为目的,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既包括侵犯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包括不构成侵权,属于道德范畴调整的行为。
陈锋指出,防范隐性市场是维护奥林匹克合作企业利益的需要,也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标志之一。北京奥组委采取将防范隐性市场的工作落实到奥运筹办工作各方面、消除筹办工作中产生隐性市场的条件、依法打击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隐性市场行为、加强沟通与宣传、提高公众防范隐性市场的意识等一系列措施,让企业可以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营销宣传或者生产带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产品。
陈锋还强调,不从事隐性市场行为,不购买或使用假冒商品,抨击和举报隐性市场行为,是对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持,是为中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的一份贡献。他呼吁人们自觉抵制隐性市场。
据了解,为满足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殊要求,国务院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根据申办奥运会的承诺和《主办城市合同》的规定,北京市政府也颁布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出台,使中国在原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