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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欧盟知识产权法前沿专题(三)

 

欧盟知识产权法动态系列:

 

07年欧盟知识产权法前沿专题(三)

专利与创新07---欧洲中小型企业的知产问题

武卓敏*

2007430

patinnova”是英文patent innovation 的合称即专利与创新。这是继欧洲专论坛后的第二天在欧洲专利局内举办的一次高层论坛。与欧洲专利论坛不同,“专利与创新”是特别针对产业界展开的。根据欧洲专利局的调查研究,欧洲有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创新性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雇员在10人以下。而这些中小型企业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员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专利与创新”论坛旨在为中小型公司及研究机构提供一个平台,能够与知识产权界的专家进行交流,并获得有力的支持。同时,参加该论坛的专家还从如何促进中小型公司及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规划的角度为欧洲专利局提供了一些政策性的建议。

以下问题在论坛上得到了较多的关注:

·         中小型企业在不同工业领域的知识产权需求与实践

·         集体创新作为新的知识产权方案给欧洲创新增添动力

·         政策制定应当促进产业与研究的结合

·         知识产权作为有效的综合策略灌输到支持创新的服务中去

·         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在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扶持中的角色

·         欧盟知识产权的执行问题以及与第三国贸易伙伴的谅解与合作

 

在当天的会场上,欧盟委员会、欧洲专利局、各国专利与商标局以及创新机构的代表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多方面的沟通,在最终形成的报告中,欧洲专利局将针对企业界提出的问题,制定更为妥善的创新激励机制。

此外,笔者也注意到,很多这次在论坛中被多次讨论的问题,在中国也是普遍存在的。例如:降低专利年费及相关费用问题;提升专利质量的必要性;如何找到更加科学的方法促进产业与研究机构的合作,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产学研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企业创新过程中资金不足等问题。

 

欧洲中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困局

对于欧洲中小型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规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中国如此,欧洲也如此。只是在发展程度上有不小的差异。德国生产“双立人”刀具的zwilling j.a. henckels公司法务总部的birgit medeke女士在聊到知识产权规划时向笔者详细地介绍了当年他们的“知识产权困境”。当年作为一个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规划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一开始也是由几个可以说基本不懂知识产权法的人牵头搞的,随着经验的积累才慢慢形成了今日的知识产权布局。比如,如何更有效地把刀具的设计与功能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权利保护方式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同时结合商标及商业秘密构建一个完整的保护网。

中小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知识产权对于他们来说就意味着风险与收入。他们也面临着侵犯当地外观设计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凭借其出众的设计和质量在国外成功登陆。“双立人”一开始步入国际市场时并没有展开外观专利保护的布局,这使得他们的国际化步伐越快,被盗版的东西就越多。可见,欧洲一些成功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这对我国正要迈入国际市场的公司来说应该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老大难问题:降低专利年费与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降低专利年费与相关费用的问题,一直就是欧洲专利局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欧专局在财政上没有获得欧盟的拨款,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其收取的费用。 面对日益增加的申请量,专利局一直在不断扩大审查员队伍,这也是专利局人员编制最为庞大的部分。所以对于他们来说,降低费用直接地关系到专利局扩大规模的可能性与速度。关于这个难题,会上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建议。

就此,法国及欧洲发明家协会主席villeroche先生向笔者详细介绍了他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从发明人的角度出发,专利年费和其它费用是一块不得不计入其经济成本的开支。对于许多个体发明人而言,这些费用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发明家协会希望尽快促成欧专局作出降低费用的决定,并且提出了一个替代性的建议:由于欧盟27个成员国几乎均有自己的官方语言,因此翻译费在整个费用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他们希望在发明家缴纳了英文件的翻译费后,由专利的被授权人来承担后续的相关翻译费用。欧专局官员在当场没有对该建议做出任何表态。但他表示,降低费用的呼声可以理解。不过,专利的目的是促进科技的运用,专利权人不能靠期待降低专利年费来减少自己的开支,相反,应该主动积极地寻求专利技术的市场推广。从这个角度看,维持一定的专利年费反倒有助于敦促或者推动专利权人去推广自己的专利。  欧专局这个官员的观点虽然受到了发明家协会的反对,但却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据另一位发言人称,欧洲现在的专利相关费用将近是日本的九倍,面对来自日本的技术竞争,欧洲发明人正慢慢失去自己的优势,这至少在经济成本上就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

 

中小型企业维权难

对于欧洲的中小型企业来说,除了制定知识产权规划不是一件易事之外,保护权利的过程也会使很多企业不堪重负。这里所体现出的问题是:知识产权执行难,是世界性的问题,非中国“特色”。欧洲的知识产权诉讼体系,例如德国,兼顾了平行诉讼的优点,却也损害了效率。对于知识产权诉讼体系(尤其是工业产权诉讼)的改革,无论美国、日本还是德国、欧盟,都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当中。

伴随e-bay等网络购物以及web2.0网络经营的普及,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频递增。面对网络上或者因网络引起的侵权案件给欧盟各国法院的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前段时间德国科隆法院的一起针对网络侵权的临时措施正是针对这一问题作出的正面回应。迅速、及时的知识产权临时措施从98年就已经在欧盟层面受到了极高的重视,在此次论坛中又有不少代表再度提出加强临时措施执法,可见对于工业界来说,知识产权临时措施可视作一项最具保护功能的权利救济途径了。

 

* 武卓敏 ll.m.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硕士,现为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及税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文章著作权申明:转载请注明该申明,具体授权请查看学术网页www.zhuominwu.cn 上的《创作共用约定》。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5-5 15: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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