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27日电(记者季明 刘谨)在一场“不对称的战争”中,中国各级政府正在采取各种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盗版泛滥之势。
4月14日,全国各地举行2007“扫黄打非”春季战役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长春市集中销毁了查缴的大量盗版非法出版物。 这是即将被销毁的盗版非法出版物(4月14日摄)。 新华社发 尹炣摄(资料图片)
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位于成都闹市区的王府井电影城内,近千张盗版音像制品被碾成粉末。这些光碟都是以“一张盗版碟换一张电影票”方式,从成都市民手中收集而来。
成都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总队长陈宪纬说,“我们希望通过这类更加有吸引力的活动,在市民心中树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王府井电影城总经理李先生说,中国国内电影院深受盗版之害,一家电影院每年因盗版而遭受的票房损失就在百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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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日前公布的数字显示,2007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78人,同比上升19.4%;起诉509人,同比基本持平。而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224人,同比上升44.9%。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说:“在打击盗版方面,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越来越‘动真格’了。”
本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盗版光碟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销售了10多万张盗版光碟的10名被告中,刑期最重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10万元罚金。
严厉打击之下,中国的盗版产业出现了由境外、沿海渗透到内地的新趋势,但他们同样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江西日前侦查终结了“2006年中国非法生产盗版光盘第一大案”,在两年时间内生产2640万张非法光碟的犯罪嫌疑人即将被送上法庭。
近年来,中国在反盗版行动中已经端掉了220多条盗版生产线。
加大打击力度之外,中国正在寻求更多的反盗版“利器”。陈宪纬告诉记者,近年来成都市查缴销毁的非法音像制品达800余万盘,但要让盗版碟彻底消失,除了要加大打击力度之外,更应该注重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要有效降低购买正版的价格。
日前出版的《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显示,88%的被调查对象曾购买过盗版的书籍、影像制品或电脑软件,而他们中有七成是因为便宜而购买。
降低正版门槛的尝试正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中开始。根据与福克斯公司等境外传媒巨头的合作协议,在这些城市一些定点销售商铺中,消费者可以花20元--相当于它们在美国售价的十分之一,购买到正版影碟。
“这应该会是一个好的开始。”一位负责中国事务的美国贸易官员说。
资料图片:4月14日,全国各地举行2007“扫黄打非”春季战役盗版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上海有关部门第一季度收缴的13万册盗版非法书刊和272万张非法音像制品被集中销毁(4月14日摄)。 新华社发(伍婧丹摄)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国文化行政部门去年共收缴盗版音像制品约1.1亿张,音像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据介绍,2006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3万多人次,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秩序。12月8日,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省地级以上城市举行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活动,3758万张(盘)违法音像制品被集中销毁。
2007年以来,各大企业已不约而同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列为今年转型和升级的关键。商务部在近日也就此发布了《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网络侵权盗版犯罪被《行动计划》作为2007年的打击重点,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表述中还提到了“国外权利人” 的合法利益。除了巩固网络专项治理成果外,还将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今年要将打击制贩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作为打击侵权盗版的重中之重,积极深挖扩线,保持严打势头,坚决打掉一批盗版窝点,铲断一批盗版网络,抓捕一批涉案疑犯,破获一批大要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5日)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2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