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析与思考
广西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廖冰冰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视知识产权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我区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澎湃浪潮中,尝到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之甜和无知识产权保护之苦,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纷纷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在一年一度“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临近之际,广西高级法院民三庭调查了部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对典型实例作了介绍和分析,希望广大企业能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关注自身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创造市场、巩固市场、开拓市场。
打假打出好品牌的维权模范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做服务业是一分一分地赚钱,做产品是一角一角地赚钱,而做品牌则是一元一元地赚钱。很多优秀企业在创立品牌的过程中,几乎都会面临类似的遭遇:产品做得好了,牌子有名气了,经济效益上去了,假冒伪劣也如甩不掉的阴影般潜滋暗长……打假,成为现代企业品牌之路中无法回避的拦路虎,敢不敢打假、如何打假、打假的成效将决定着企业经营的成败。广西源安堂公司在品牌维权方面舍得下成本、动脑筋、用功夫,企业上下团结一致通过声势浩大的维权活动,不但有效地打击了假冒伪劣产品,而且还通过打假打出了品牌的好名声,打出企业的好效益,是值得广大企业学习与借鉴的维权模范。
“肤阴洁”是广西源安堂公司的拳头品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热销区内外,几乎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出现假冒的“肤阴洁”产品,而且侵权态势愈演愈烈,情况非常严重。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保护产品的信誉,该企业痛下决心,不惜代价,打维权攻坚站、持久战,公司董事长莫兆钦上北方,时任总经理的莫兆松到广东,源安堂上百人的打假队伍分赴全国各……打击侵权一打就是几年,所耗资金高达500多万元。
打假打到关键时刻,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与广西为邻的某省一制药企业反告广西源安堂侵权,官司打到国家工商总局。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经核查,国家工商总局还了广西源安堂清白,不但如此,通过这起案件,国家工商总局意识到该企业维权的信心和困难,高度重视保护“肤阴洁”品牌,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查处假冒广西源安堂“肤阴洁”产品,于是,二十多个省市的执法部门迅速行动,帮助源安堂打假维权,有效地遏止了各种侵权活动。
品牌的维权成功使源安堂挽回了巨大损失,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让该企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创设以及维护。现在该公司对每一个有经济价值的名称都注册了商标,建立了日益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依托知识产权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
南方食品公司从1984年容县“荔枝根” 的民办小厂,成长为在香港主板上市的集团公司、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是知识产权奠基了“黑色食品”奔向光明的康庄大道。
该企业从建立至今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自创了集团管理,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事务管理模式,所有的知识产权都由集团公司所有,统一管理,分别授权给其旗下的控股公司使用,这样就非常彻底而清晰地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问题,既避免了权属纠纷的发生,又能够保证使用和维护的效率。
除了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和使用模式,该公司还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创建。公司在知识产权申报、维护费用平均就达到100万元/年。在商标方面,该公司在国内已注册的商标达167个,在在东南亚,英国,美国等国家也积极申请商标注册。除了注重商标的申请,该公司还积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此外,该企业还非常注重运用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这些年虽然有人员跳槽,但都没有泄密事件发生。著作权方面,产品的包装都是公司专门设计部门设计,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从源头上避免了著作权纠纷的发生。
该公司还摸索出一套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不苛求固定模式,“看到就打”,即发事件,及时处理。从消费者、公司营销队伍、行政机关发现侵权线索,仿冒和侵权特别严重的时候,“全民皆兵”,销售人员具有销售和打假的双重任务,使打假的业绩和工资待遇挂钩。实践证明这样的打击侵权模式非常有效,成本较低,企业迅速而有效地遏制了侵权活动。该企业还善于借助当地司法、行政力量打击侵权,在仿冒泛滥的时期,公司专门成立了打假办,联合公安、工商、法院、消协打假,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因为维权措施得力、方法得当,1992年到2005年,该公司在行政和司法部门进行维权的150个案件全部都以公司打赢告终。经过及时而有效地维权活动,2003年以后各类侵权明显减少,甚至一年都没有一起侵权案件。
虽然,南方食品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非凡的业绩,但是,新的问题也开始出现。企业在创设品牌的时候倾向于使用一些已经为公众熟悉或者甚至是通用的词语注册为商标, “南方”、“快点”商标就属于此类。由于这些语词在生活中仍然属于通用词语,因此很难禁止他人正常使用,企业不可能垄断其使用,因此,很容易在“出名”之后被搭便车。如要完全避免如此情况的发生,企业最好在品牌创建时自创出完全自主的品牌,完全通过自身对品牌的投入来建立和巩固其产品和生产者在公众中的联系。
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造国际品牌的龙头企业
“玉柴机器,王牌动力”是玉柴公司最生动、直白的写照。在知识产权的拥有情况方面,集团公司已有商标78个,其中76个是国内商标,2个是国外商标,股份公司的商标12个,主要是保护性商标。公司现有专利55个,发明1个,实用新型20个,外观设计34个。国家专利局正在受理申请131项。2005年,该公司通过玉林市中级法院的判决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这也是我区第一例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
虽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成绩卓著,但是玉柴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也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之处。尤其,对于力争成为打造国际品牌的龙头企业,该公司尚需加强自身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一般地,公司对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都是尽快申请专利,但是,由于同行业的竞争剧烈,企业投入大量研发力量和资金开发的新产品和技术就会因为专利申请的资料公开,而令同行业很快就会知晓其技术,因此不少公司在研发阶段的核心技术,尤其是发明的专利申请方面都采取有意放慢脚步的方法,把研发出来的新技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过1—2年再申请、生产专利产品。但是,技术领先的时间很不好把握,如果同样的技术别的企业也开发出来并且立即申请专利,那么,公司就会陷入不利,只有培养出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本公司人才利于解决此类难以把握的问题。
品牌已经创立,维权仍需努力的朝阳企业
北流三环企业生产的日用陶瓷全国产量最大,年产量达1.9亿件,不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出口创汇都是全国第一,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该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2003年该公司申请专利总量在全区居第三位,2004年获得申请外国专利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获专利试点先进单位称号,其在欧盟申请的外观设计还获得了英国的有关奖励。至2006年,该公司国内专利申请总计131件,获得批准的是119件,其中实用新型4件,外观设计126件,发明1件。在欧盟专利申请16件,全部被授予了专利。由于在专利申请方面成绩突出,该企业被列为广西第一批、全国第三批专利试点单位。除了专利,该企业也在国内外申请注册商标。
但令人遗憾的是,该企业质优物美的产品受到了区内外许多同行企业的跟风模仿,市场上的各种侵权活动日益泛滥。该企业虽然每年增加大量投入产品的研发和缴纳专利、商标费用,但对专利和商标的维护还不够得力。面对困难,企业应增强对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维权的信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更新自身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维权理念,主动交流、学习并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利用法律手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维权,并且从长远的角度科学地、有计划、有目的地构建和巩固企业知识产权体系,建立与其他企业的正常的利益分享机制,维护自身与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知识产权当家,天地人和的成功企业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桂林市第四制药厂,从一个伏波山旁名不见经传的手工作坊成长为有460多名员工,年2.8亿产值,年销售额达2.3亿,创6000万利税的全国膏药业前三强企业,是知识产权对企业的贡献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是依靠知识产权成功转型并不断发展壮大的现代企业典范。
迄今为止,该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立体、完备的知识产权及相应的保护体系,如运用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方法保护产品的配方以及生产工艺;注册并使用与企业形象十分吻合的商标,以品牌塑造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公司对药品的包装申请外观设计,对一些辅助药品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995年该公司就外包装做版权登记,在广西开先例。此外从一些细节可以看到,该公司对知识产权保护到了非常细致、超前的程度,如天和公司非常注重运用广告宣传的方式树立产品的形象,像“天和牌骨通贴膏,痛痛痛、贴贴贴、早贴早轻松”的广告和广告语早已深入人心,该企业意识到其独特价值,及时地对广告语进行版权登记,成为区内最早运用此办法完善对广告语保护的企业。
该公司从改变“形象”走品牌之路起,就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运做与保护,公司高层重视,企业法律服务到位,一方面积极地运用各种法律程序、联合各方力量在全国各地打击各种侵权活动;另一方面规范企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运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创设、使用知识产权,十几年来一直与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关系,而企业自身也从来没有被控侵权;再一方面,该企业紧跟时代潮流更新维权理念,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能,积极运用新的法律途径巩固企业无形资产的品牌价值。最近该企业在我区法院的司法认定中被确认为驰名商标,该企业的法律顾问表示还要借此机会,进一步起诉跨类使用其商标的企业,防止商标淡化,巩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扩大企业的品牌效应。
从以上实例来看,要让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创造市场、巩固市场和开拓市场的动力,企业首先要意识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尤其是与自身生产、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变化的动态,不能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其次,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都要重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宣传的力度。其三,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不专业、不到位的法律服务必将妨碍企业的对外正常经营活动,必将成为阻滞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颈瓶,所以应该主要通过培养企业内部的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专才或者与一些专业而有信誉的法律服务机构长期合作等等途径来解决此问题。最后,企业应该从自身的实践出发规划复合的保护模式,因地因时置宜地选择适当的维权方法,除了传统的行政救济方式,企业还应及时更新理念,关注、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特点和优势,学会借助司法救济途径维权,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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