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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于:中广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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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15日召开的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上海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00余件,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有效开展了诉讼指导、释明与调解工作,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为65.0%,同比上升3.2%。会议指出,2007年,全市法院要积极应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加剧、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积极争取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的进步与发展。
2006年,上海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及计算机网络的案件100余件,占一审收案总数的一成多;受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案件近200件,同比增长逾八成。全市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针对商标专用权和期刊名称相冲突、行业协会被诉构成不正当竞争、地方戏剧的唱腔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等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总结新的审判经验和审判思路,审判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慎重地适用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等临时性司法措施,有效保障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顺利审结了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诉庄某商标侵权纠纷案、法国路易威登马蒂利公司诉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侵犯lv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莎莎海外有限公司诉上海莎莎化妆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美国新思公司诉上海钰硕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树立了上海法院依法及时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2007年,上海法院将继续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强化审限意识,防止案件积压,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效率,努力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期限;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让权利人的损失得到全面弥补,合理维权成本得到完全补偿;注重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规范诉讼释明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法律规定的释明工作以及对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的释明工作;规范专家证人及技术鉴定制度,对专家证人、技术鉴定的适用条件、启动程序,专家证人的资格,鉴定内容的确定,专家证人陈述意见的审查,鉴定报告的审查作统一的具体的规定。(记者肖志涛,通讯员高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