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5日 来源于:南方日报 |
|
记者昨日接到浙江帅康转发自宁波中级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判决书判令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风门调节装置”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帅康经济损失30万元。
昨日伊莱克斯公司中国新闻发言人张晓琦向本报记者证实此事,但明确表示公司对此项判决有异议,并已经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预计法院将在3月20日重新审理此案。
帅康集团新闻办发言人王建新向本报记者介绍,伊莱克斯灶具在永乐电器销售的主打产品宣传册上称,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之间。帅康在对市场上伊莱克斯“名厨”产品解剖后发现,其节能风门设置未经允许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
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大量使用、生产、销售,已构成专利侵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伊莱克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宁波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制造、销售的灶具中含有落入zl01 220334.3号专利保护范围的风门调节装置,已构成对帅康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伊莱克斯方面强调已提请上诉,“在双方仍在通过法律寻求事件解决的过程中,单方面发布评论是不恰当的”。其同时表示,事件不会对伊莱克斯灶具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