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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发布安徽省十大知识产权审判案例
安徽省高院发布安徽省十大知识产权审判案例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2日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案例一 张留生诉国家邮政局、安徽省安庆市邮政局、安徽省宿松县邮政局、石宣华、张荣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1999年4月7日,安徽省安庆市邮政局(以下称安庆邮政局)以邮经简(1999)16号简文发出《关于征集'安庆风光明信片'照片及文字材料的通知》,要求各县(市)邮政局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在全省或全国有一定影响或特色的风光题材。嗣后,安徽省宿松县邮政局(以下称宿松邮政局)职工张荣经同事石宣华介绍,从张留生处取走三张照片报送安庆邮政局,其中一张《小孤山》风景照片被选中,并被安庆邮政局制成《安庆风光》系列明信片,被宿松邮政局制成金箔画,并对外发行销售。但将《小孤山》照片制成明信片和金箔画未征得张留生同意。张留生在与张荣及安庆邮政局、宿松邮政局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遂于2002年1月10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张留生是本案诉争《小孤山》摄影作品的作者。国家邮政局、安庆邮政局、宿松邮政局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小孤山》摄影作品印制《安庆风光》系列明信片和金箔工艺画,既不署名,也不支付报酬,其行为侵犯了张留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据此判决:国家邮政局、安庆邮政局、宿松邮政局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安庆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向张留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张留生经济损失25000元。

  案例二 张方正诉人民交通出版社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2000年2月27日,张方正将其开发的mjsapi.u32软件1.31版(以下称mjsapi.u32软件)发表于自己的网页"磨鉴室软件工作组"上,并在该网页的下载约定栏中声明:此软件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均为收费产品,获得书面许可协议;用于个人使用则为免费产品。在用户注册栏中公布了商业用户的注册费用为人民币500元,个人用户为人民币50元等。人民交通出版社在其出版的16开本《游戏天下》2000-4附赠cd光盘中下载使用了mjsapi.u32软件。同时在光盘中隐去该软件和图标。张方正认为人民交通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人民交通出版社停止侵权行为,在国家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6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人民交通出版社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下载使用mjsapi.u32软件,其行为构成侵权。据此判决:人民交通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中国计算机报》上刊登向张方正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张方正损失40000元;驳回张方正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三 胡跃华诉上海美亚在线宽频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胡跃华于2000年底应羊城晚报社约请,采写了《女记者贩毒体验七昼夜》一文(以下简称《女文》),并通过e-mail发往该报社。2001年1月羊城晚报社《新闻周刊》对《女文》编辑整理予以刊登,署名胡跃华。《新闻周刊》登载《女文》时在版面右下角声明"未经本刊允许,拒绝转载,违者必究"。嗣后,上海美亚在线宽频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美亚网络公司)在其网页上全文转载《女文》,注明出处为羊城晚报社《新闻周刊》,署名胡跃华。上海美亚网络公司同时在网页上设置对《女文》的搜索链接,且没有向胡跃华支付报酬。几乎与其同时,全国范围内包括网之易、搜狐等十八家网络媒体和深圳商报社、哈尔滨日报社、南京日报社等七家媒体从《新闻周刊》转载或者互相转载《女文》,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胡跃华支付报酬。胡跃华认为上海美亚网络公司等26家传媒单位侵犯其著作权,遂分别诉至法院,形成了26个系列案件。
  
  上述系列案件除5个案件判决结案,3个案件驳回起诉外,其他案件均以当事人案外和解撤诉结案。
  
  本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海美亚网络公司的转载行为侵犯了胡跃华《女文》作品的著作权。据此判决:上海美亚网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其网页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影响;赔偿胡跃华经济损失2950元。

  案例四 环球唱片有限公司诉合肥联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2001年8月,合肥联讯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合肥联讯公司)取得因特网服务业务资格后,在互联网上开设96865网站,在网站上设立"音乐天地"选项及其图标,并通过"音乐天地"进入该选项下的"歌手列表"页面,在歌手列表栏内上载环球唱片有限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由歌手陈晓东、陈慧贤和张柏芝演唱的《爱要怎么说》等47首歌曲,让用户或网民通过该网站点击、下载上述歌曲。环球唱片有限公司认为,合肥联讯公司的上述行为既没有获得其许可,也没有向其支付报酬,侵犯了其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合肥联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mp3下载传播服务;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法制日报》上发表声明,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4.2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是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受理的五个涉外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之一,合肥中院审理认为,合肥联讯公司未经许可,将涉案作品在网上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营利性使用行为,构成对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的侵犯。据此判决:合肥联讯公司立即停止在互联网上侵犯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赔偿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5148.40元。

  案例五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诉常熟市阪本大金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日立公司)在我国于1997年7月14日获准注册"海立"商标,2001年12月14日获准注册"highly''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七类(空调压缩机等)。上海日立公司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注册了"海立''中文商标,在以色列、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伊朗、印度尼西亚、韩国、约旦、阿根廷、墨西哥、英国等地区和国家注册了"highly''商标。上海日立公司自1996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和策划,以促进"海立"及"highly''品牌的推广,同时还通过地铁车门广告、地铁磁卡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活动。上海日立公司于2001年度和2002年度投入的广告费用约1600万元。此外,上海日立公司先后参加了上海、北京、德国、波兰制冷展和中国制冷展等多项制冷行业的展览。"海立"及"highly"品牌空调压缩机年销售量为200万台,并于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评为上海名牌产品100强。
  
  常熟市阪本大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阪本大金公司)前身"常熟市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8日,后更名为现企业名称。2002年5月29日,阪本大金公司受让常熟市恒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9月14日注册的"haili海立"商标,并于2002年3月1日申请在第十一类商品上(空调器等)注册"haili海立"商标。上海日立公司认为,阪本大金公司的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其注册的"海立"中文及"highly"外文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阪本大金公司停止侵犯其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阪本大金公司复制、翻译、摹仿上海日立公司的"海立"和"highly"驰名商标,在类似及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之相近似的"haili海立"商标,客观上使得相关公众对该商标所附载的商品与上海日立公司"海立highly"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并致使该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构成了对上海日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据此判决:阪本大金公司立即停止在第十一类商品上使用"haili海立"商标;驳回上海日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六 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商标侵权纠纷案

  1987年,杭州民生药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21金维他"商标注册申请,经核准并获注册。杭州民生药厂是"21金维他"商标的注册人。1997年,"21金维他"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7月13日。2000年12月7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21金维他"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民生药业公司)。"21super-vita"亦系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杭州民生药业公司是"21super-vita"商标的注册人。"21金维他"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著名商标。
  
  1988年,"21金维他"被收入《中国药品标准品种汇编》和《江西省药品标准汇编》。南昌桑海制药厂在其药品上使用"21金维他"、"21super-vita"系经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杭州民生药业公司认为,南昌桑海制药厂使用"21金维他"以及英文字母"21super-vita"商标制售药品,该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南昌桑海制药厂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南昌桑海制药厂未经杭州民生药业公司许可,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近似的"21 super-vita金维他"标识制售"桑海"牌药品,其行为侵犯了杭州民生药业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判决:南昌桑海制药厂赔偿杭州民生药业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案例七 陈争生诉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陈争生于1998年12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多卡gsm手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0年6月21日被授予专利权。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夏新公司)于2000年9月和10月先后向市场推出厦新a8198双卡和a8298+双卡两款手机,并聘请国内影视明星赵薇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2000年12月7日,陈争生购买一款厦新a8198双卡手机,经分析认为,此款手机的技术特征完全落入其专利的保护范围,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在经安徽省专利局调处未果的情况下,陈争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夏新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在全国及其销售地的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夏新公司制售厦新a8198双卡手机的行为侵犯了陈争生的专利权。据此判决:夏新公司立即停止侵犯陈争生"多卡gsm手机"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厦新a8198双卡手机并赔偿陈争生经济损失25万元;驳回陈争生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八 安徽高炉酒厂诉安徽省六安市康圣酒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2000年8月23日,刘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酒包装盒(高炉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2年3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保护范围即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主视图,主要呈现出具有人字型房顶的瓦面,下部为砖墙式结构,房屋外表面以白色为底调配山水图案。2002年3月1日,刘峰与安徽高炉酒厂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安徽高炉酒厂使用该专利生产的(高炉家)酒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等省市销售,并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嗣后,安徽高炉酒厂发现六安市康圣酒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安徽家酒"的包装等图案上刻意模仿"高炉家酒"的专利产品包装,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许可使用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六安市康圣酒厂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包装物;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六安市康圣酒厂立即停止对"酒包装盒(高炉家)"外观设计专利许可使用权的侵犯;2、六安市康圣酒厂销毁与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包装物;3、六安市康圣酒厂收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侵权产品并销毁侵权包装物;4、六安市康圣酒厂赔偿安徽高炉酒厂经济损失3000元。

  案例九 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叶启华、徐迎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叶启华、徐迎春原系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服装公司)从事外贸业务的业务员。服装公司与叶、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同时订有保密协议,并约定离职后三年内不能利用服装公司的商业秘密经营与服装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叶启华、徐迎春在服装公司工作期间,了解并掌握服装公司的有关经营信息。2002年11月,叶启华、徐迎春离职到合肥安太纺织服装公司(以下称安太公司)工作。该公司仅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名称的预登记,并未正式注册。叶、徐即以安太公司的名义与中基公司签订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共获利30万元。为此,服装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叶启华、徐迎春、中基公司停止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三年内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在《国际商报》、《安徽日报》、《文汇报》上刊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赔偿经济损失51万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叶启华、徐迎春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在离职后利用其所掌握的服装公司的经营信息,以安太公司的名义与中基公司签订外贸代理出口协议,获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构成了对服装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判决:叶启华、徐迎春立即停止侵犯服装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三年内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服装公司的客户名录;叶启华、徐迎春在《国际商报》上刊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叶启华赔偿服装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徐迎春负连带责任;驳回服装公司对中基进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十 中国水稻研究所、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2003年7月1日,由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丰乐种业公司)共同选育的"中9优838选"(原名"国丰一号")杂交水稻品种,被国家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自2004年3月以来,丰乐种业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亚华种业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冒用"中9优838选"品种名称,在安徽、江西等省大量销售其生产杂交水稻种子,即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亚华种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丰乐种业公司、中国水稻研究所依法享有的"中9优838选"植物新品种权,并在《农民日报》和《种子世界》刊物上,以及在其侵权行为发生地点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亚华种业公司向丰乐种业公司、中国水稻研究所发出致歉函,并分别向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和河南五省的农业主管部门发出相应声明函及其经销商发出相应的通知;2、亚华种业公司赔偿丰乐种业公司、中国水稻研究所经济损失336788元。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3-4 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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