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卡拉ok版权费转嫁消费者? 中新社发 作者:任士可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上午在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应该缴费,这是一个法律的规定。但是由于我们国家《著作权法》的实施起步比较晚,我感觉目前卡拉ok企业大多数还是认为应该缴费。所以我想,也不简单给他们扣一个帽子,就是一个侵权的帽子。但是确实如果使用音乐人的作品,那么给音乐人适当的支付一些报酬,也还是应该的。而且,支付报酬我想也不会影响卡拉ok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阎晓宏是在作客中国网的网络访谈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还说,去年,这个问题比较热闹,这不是国家版权局收费,是权利人的组织进行收费。另外,涉及到关于收费的标准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可以进行沟通和讨论的。就单个的权利人来讲,他主张他的权利应该比较难。所以通过权利人的集体管理组织来进行授权,来谈判,另一方和卡拉ok行业协会来谈。
阎晓宏说,现在大家认为应该缴费,应该把这个钱交给权利人或者权利人委托的组织,在这个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现在还有一些人认为,收费价格还是比较高的,这个问题我想不要由政府过多的干预,而是由他们两个民事主体具体去谈。我想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双方理性的谈,一定能够达成一致。即使极个别的情况下达不成一致,我们想还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中国音著协称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将代理收费工作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日前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音著协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像协会经过协商,决定由已成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代表音著协具体办理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的收取工作。音著协及所属地方办事处将不再直接针对卡拉ok经营场所开展收费工作。卡拉ok歌厅交付的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需汇至指定的全国统一账户。 >>点击详细
今年中国涉外版权工作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日前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音著协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和中国音像协会经过协商,决定由已成立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代表音著协具体办理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的收取工作。音著协及所属地方办事处将不再直接针对卡拉ok经营场所开展收费工作。卡拉ok歌厅交付的音乐作品表演权使用费需汇至指定的全国统一账户。 >>点击详细
卡拉ok版权费“首签”,这回真要付钱了
卡拉ok版权费在昆明破题。中国音像协会云南联络站负责人日前说,该站12日正式向中国音像协会上报了昆明首批已签约缴纳卡拉0k版权费的12家ktv名单,将在签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打入全国统一的收费账号。 >>点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