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记者专栏
强化诉前临时措施案件调解

 

尽量避免知识产权案成讼

  法制日报无锡1月18日电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要求,人民法院要将司法调解贯穿于知识产权诉讼的全过程,特别要加强在诉前临时措施案件中的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尽量避免成讼。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着重做好知识产权合同案件、专利与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和双方都形不成证据优势的案件、在适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难的案件、敏感性案件以及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曹建明特别强调,要加强在诉前临时措施案件中的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尽量避免成讼。
  他还要求,人民法院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士的作用,帮助消除对立情绪,促进沟通和协商。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之间的关系,通过做工作,当事人自愿作出让步,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调解结案;当事人不愿让步,或者存在恶意调解,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及时判决。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2-25 20:31:06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