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蒋志培
(2007年1月20日)
同志们:
我在此次会议的预备会上和开幕式上,都讲过我们这次会议对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来讲,是一次历史转折的会议,一个开创工作新起点的会议。这主要是说,从党的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以来,中央决策建立创新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要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走自主创新、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发展道路。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国际政经形势进行客观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也是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年来的经验总结。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新的决策,有关国家未来发展道路的重大的决策。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为党和国家的这项工作大局直接提供可靠司法保障最直接的一部分审判工作。所以,我们说,这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是在我国入世五年来,在建设创新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还定位于“工作座谈会”的规模,有的同志提出应当为“工作会议”的规模;从2001年上海的第一次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已经5年有余,应当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筹备时考虑,我们此次会议总的来讲还是解决工作层面问题的一次会议;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今年将要出台,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包括司法保护机制和工作机制,也将要进行调整。这都可能带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比较深刻的变化。许多重大问题可能得到解决。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后的适当时机,召开第二次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更为适当。
同志们,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此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的各项议程已基本进行完毕。现在,我对会议作一个总结。
一、关于会议的评价
这次会议是全国法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今年一月上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在我国确立和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专业审判会议,非常及时和重要。
最高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到会作了题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重要讲话;会议表彰了第二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获奖单位和个人;共有23个高级法院和19个中级法院向会议提交了精心准备的45份会议交流材料(江苏高院、浙江高院和安徽高院各提交了两份经验交流材料),北京高院、安徽高院、江苏高院、浙江高院、山东高院和北京二中院、广州中院、郑州中院等8个法院作了审判经验交流的大会发言,上海高院、湖南高院、甘肃高院、湖北高院、广东高院和无锡中院、南通中院、成都中院、西安中院等9个法院作了工作经验交流的大会发言;与会代表学习了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两个司法解释,认真学习讨论了曹副院长的重要讲话,刚才还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分组讨论;来自中央有关国家机关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也在百忙之中出席了会议,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指出了文件等中的不足,为我们下一步对文件的修改、正式发文打下基础。我们十分感谢。
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曹副院长的此次讲话仍然延续了历年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工作会议既务虚又务实、兼顾宏观指导和微观操作的传统,同时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提出新要求。像会议代表所评价的那样,曹副院长的讲话颇有新意,让人耳目一新。一是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开拓性。讲话紧扣创新和和谐的两大时代主题,牢牢把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通篇贯穿了全面加强和整体推进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基本精神。二是评价到位、实事求是,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感染性。讲话对入世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就肯定全面充分,对基本经验的总结和存在的问题列举准确明了;三是分析透彻、部署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讲话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分析深刻清晰,对今后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任务把握稳妥得当,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得力,就当前比较突出的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问题的业务指导及时有效。四是立意高远、辩证思维,具有很强的政策指导性和法理逻辑性。讲话对知识产权审判要妥善处理的六个关系的论述,对于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有关司法原则和政策十分解渴管用,从政治高度和理论深度澄清了一些界限,解决了不少司法难题。按照曹建明副院长指示民三庭起草的这份报告,是在总结各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曹副院长对报告的结构、内容、文字等不但多次做出了起草和修改指示,并亲自进行了几次系统和画龙点睛的修改。这份报告实际上是上、下级法院,左右相邻相关机关,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等学习和贯彻中央精神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昨天一整天安排了大会交流发言,有北京的侵权、确权认定的经验,由上海的富有特色的调解经验,有陕西西安审判方式的新思路,也有广东的展望和改革的新探索……,尽管很辛苦,但是大家普遍认为,既分享了不同领域的审判实践经验,又分享了不同地区法院各具特色的创新工作作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大会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使曹建明副院长报告的精神、提出的工作要求和积极探索的希望,形象化了,大家有了学习的榜样、分享的经验和少走弯路的体会。同志们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会议成果更加丰硕。
最高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会议。会议规格从原计划的三类会议提为二类会议,实际出席人员185人,其中正式会议代表155人,中央及省内媒体记者30人。会议宣传报道规模十分空前,最高法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玲同志亲自到会协调,有12家中央新闻媒体在本周集中宣传报道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1月16日至19日,每天分别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和本次会议内容为重点进行了连续报道,仅前天和昨天就组织发出了近60份新闻稿件,有许多头版和头条,还会有继续跟进的深度宣传报道,江苏和无锡当地媒体也作了大量报道。有人说,这是最高法院组织的一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题宣传周,我看并不为过,这次会议的宣传规模和频度确实是近年来最大最强的一次。二类的会议,达到了一类会议宣传工作的水平,这也看出新闻舆论界等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视和敏感。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中央和地方有关新闻媒体表示衷心地感谢!
总而言之,应当说,本次会议的内容十分丰富、安排非常紧凑,达到了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定位、统一司法政策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振奋人心、鼓舞士气的会议目的,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使命感、自觉性和责任心。可以说,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在会议的有些安排上是否就很科学、完善,还有待总结和提高。各地经验交流期间出现有部分代表有时缺席现象,这里有个会风问题。同志们交流经验体会很好,很精彩,我听了一整天很有收获;部分缺席的同志可能有些事情,但也丧失了向他人学习的好机会。总的来讲,会议安排还有待提高,欠缺的责任由我这个庭长来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