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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查处网络侵权案436起 涉外案90%落实
国家版权局:查处网络侵权案436起 涉外案90%落实
2007年02月08日 10:16:22  来源:新华网
 

    2007年2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新华网 姚勇摄)

    20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对本次发布会进行了网上图文直播。

直播首页  直播文字  直播图片  直播摘要 

    【内容摘要】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和国际衔接 得到国际认可
   
国家版权局公布2006年网络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
    打击行动成效显著:查处436起案件 关闭205家非法网站
    打击行动对本国、外国权利人一视同仁 90%涉外案件得到落实
    国家制定电视台广播电台作品使用费支付办法
    “卡拉ok版权费上百亿元”“广播组织将交百亿作品使用费”说法无根据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坚持“天天行动” 两月处理案件600多起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最有效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和国际衔接 得到国际认可
    对侵权者增强制裁力度 需要和立法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

    [好莱坞纪事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您给我们的最后一个案例,酒城影院大概把400部电影上传到互联网上,但是处罚的金额只有人民币一万元。相对而言,这个金额是非常小的,是不是意味着中国的行政处罚对于打击侵权行为力度不够?我在中国有一个朋友,他是制片人,他想在人大会议上努力推动审议一个新的法律,要增强对这种盗版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以避免这些公司被查处以后,重新进行侵权行为。为什么对这种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此低?你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处罚力度或者提高处罚金额? 

    [阎晓宏]:国家版权局是行政部门,是法律执行部门,而不是立法部门。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我们可以向立法部门提出建议。我们国家这几年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建设上,和国际上是衔接的,这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当然也有个别意见,认为中国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还不够大,我也能充分理解一些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希望对侵权者严厉惩处的愿望,这需要和立法部门进行更多的沟通与协调。

    中国政府这两年在知识产权方面进行的刑事制裁的案件比例上升很快,可以看一下相关的网站,即中国知识产权办公室的网站、国家版权局的网站,都有一些具体的数字。关于这个案件,查处的部门是四川省版权局,他们查处这个案件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有不同意见,认为处罚太轻或者太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就这个案件来说,我现在也不能说它查得重或轻,但是我们既然把案件公布给媒体,就欢迎媒体来监督。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核实,也可以由权利人一方提出诉求,我们进行进一步了解。

    网络的侵权盗版问题是国际性的问题,中国将和各国一起共同努力,逐步解决网络的侵权盗版问题。这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打击行动成效显著:查处436起案件 关闭205家非法网站

    [阎晓宏]:通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这次专项治理实现了“稳、准、狠”地打击侵权盗版分子的既定目标,成效非常显著。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案件436起,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案件361起,罚款705100元,没收非法服务器71台和电脑8台,关闭非法网站205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起。

    国家版权局确定302件直接挂牌督办案件 涉及31个省市
    重点督办50个案件 确定北京等19个地区为重点查处地区

    [阎晓宏]:在宣传动员阶段,国家版权局邀请境内外各类著作权人协会、互联网行业协会、网站代表,专门召开了互联网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座谈会通报了专项行动的目标和重点,得到了境内外各类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中国软件联盟、美国电影协会等权利人机构向国家版权局提供了170余起案件线索,为精确打击网上侵权盗版活动提供了初步证据,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围剿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强大声势。通过对投诉举报信息等案件线索的深入挖掘整理,确定了302件由国家版权局直接挂牌督办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市。

    2006年10月30日国家版权局会同全国整规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召开了重点地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视讯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等19个地区为重点查处案件地区,将50个案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会议要求专项行动要抓大案,特别是刑事案件;对于主要用于盗版的服务器,要坚决予以没收;要加强与公安,电信部门的配合;要加强地区合作,作好宣传报道工作。

    国家正在制定电视台广播电台作品使用费支付办法
    “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上百亿元”“广播组织将交百亿作品使用费”说法无根据
   

    [中新社记者]:据说,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付酬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请问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此前有个说法,如果根据这个标准,广播电台、电视台将要支付百亿元的使用费,请问这种说法是否确切? 

    [阎晓宏]:按照《著作权法》,电视台、广播电台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事先不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但是事后要支付报酬。支付报酬需要有一个可操作的办法,支付标准要参考多方面的因素。同时也需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好使用者和权利人两方面的利益关系。现在国家版权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这个办法,我相信这个办法会很快出台。 

    另外,在制定这个办法后,广播组织将要交纳一百亿元的作品使用费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前一段在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问题上,也有媒体提出一个数字,也是上百亿元,这些都没有任何的事实根据。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报道和说法,起到的作用很不好。我们希望媒体在对相关问题的报道上,要保持客观冷静和公正的态度。

    打击行动对本国、外国权利人一视同仁 90%涉外案件得到落实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在专项行动查处的这些案件当中,有没有涉外的案件?针对这种涉外的案件,我们是如何打击的?今后应该怎么样防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在2006年国家版权局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涉及到外国权利人的案件不但有,而且数量非常大。美国电影协会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的举报投诉39件,国际唱片业协会举报投诉的案件39件,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投诉举报的案件52件。在涉及到外国权利人的将近130个案件中,将近90%的案件都得到了落实。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对待外国权利人和本国权利人是一视同仁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各种侵权行为,不管涉及到中国权利人还是外国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都将依法给予坚决查处。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坚持“天天行动” 两月处理案件600多起

    [美联社记者]:现在网络盗版和侵权问题非常严重,您刚才在开场白中也说中国网站数量非常巨大,大概有84.3万家之多,而您刚才说这次专项打击行动中只关闭了436家网站,这样看来,这个百分比是非常小的。您能不能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另外,有一些批评认为,鉴于中国这样的状况,四个月的专项行动,如此短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把打击网络盗版和侵权行为作为日常的工作来进行,对此您怎样回应?

    [阎晓宏]: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得非常快。我们认为,互联网产业发展之初要进行规范,加强版权保护就是规范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次专项行动只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了有限的目标,没有解决互联网中的所有问题。

    这项工作我们还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别是要把它变成一种长久的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一个机制,出现这样的问题就要进行查处。我还想说一下,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很多国家都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不仅加强了国内的执法和立法,另外也加强了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王自强]:我还想说明一下,互联网发展和使用作品有联系,但是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把84万和436进行类比,我认为这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再有,正如这位女士讲的,我们的专项行动只是在某一个时间内对网络侵权盗版进行打击,并不意味着我们对网络侵权盗版平时就不查处。我想提供另外一个数据,7月份到9月份这个期间,我们处理的涉及到网络侵权盗版的案件是600多起。大家注意到,去年12月7日,中宣部、全国扫黄办、国家版权局等10部委发出了一个打击侵权盗版的“天天行动”,这就意味着我们并不只是在专项行动期间打击侵权盗版,只要有举报,我们每天都会打击侵权盗版。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最有效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些网站被查处以后,又重新冒了出来,继续进行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对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王自强]:我认为这就是互联网的特点。尤其是现在,互联网网站的注册是非常容易的,查处以后,他再以另外的形式出现也很容易,这是一个客观的情况。这种被查处以后又重新冒出来的网站,存在两种具体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这个网站被查处了,改换域名,继续从事盗版行为;第二种情况就是赤裸裸的,你关了我,我还是以原来的网站域名继续从事侵权盗版行为。对于前者,我认为首先要锁定侵权行为的重复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把这种侵权盗版行为送上法庭,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于后者,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黑名单制度,你已经有侵权的记录,再从事侵权盗版行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和电信管理部门的合作,根据在电信部门的备案,利用技术的手段把他删除,让他不能继续开展业务。 

   国家版权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重点督办50件大案

    国家版权局2006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视讯会议”,具体部署19个重点地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已搜集整理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302件,其中50件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3月22日,一名警察在封存查获的网络服务器。2005年至今,湖北省连续破获三起网络盗版侵权团伙大案,抓获涉案人员近20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其中,陆某、陈某网络侵权盗版团伙案是全国查获的涉案服务器数量最多的网络侵权盗版案。新华社记者余国庆摄

    国家重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重点取缔三无网站

    从即日起到2007年初,全国范围内将开展新一轮为期3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加大对非法网站的取缔力度,对于主要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三无”网站,通过通信管理部门一律将其关闭,对于情节重大的要深入立案调查。

    新华网直播回放

   2006年2月15日国家版权局介绍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

    2006年2月15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近期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7-2-9 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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