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月5日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透露,自2001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万余起,今后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妥善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
在过去的6年中,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研究制定了与民事审判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140多件。其中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计算机网络域名案件、商标案件、专利案件、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合同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顺应了知识产权发展的形势需要,有效促进了自主创新和民族品牌的形成与壮大,促进了科技、文化和艺术的繁荣,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法院将切实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办妥知识产权等10类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这10类民事案件分别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促进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据悉,2001年至2006年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共计28758112件,占全部案件的80%,其中知识产权案件6409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