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将在2007年1月17日召开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将在江苏无锡召开。日前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蒋志培对会议筹备工作透露说,此次会议将更加强调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注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将作报告,最高法院和各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主管院领导和庭长等代表将出席会议。有关部门和知识产权学界代表也将应邀出席。
蒋志培庭长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要依法审理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合理适度保护创新成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要依法审理涉及商标、地理标志等标识性知识产权案件和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格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要依法审理涉及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等表达性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要依法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和新技术、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促进新兴产业的健康成长;要依法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保护持有者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的权益。
在审判专业技术层面,要强调依法科学合理地解释权利范围,正确运用侵权判定方法,严格掌握专利侵权案件认定等同特征的条件;要依法慎重认定驰名商标,凡是超出认定范围或者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案件、原告的侵权指控不能成立的案件,不得认定驰名商标;要注意商业秘密案件中对当事人的双向保护,依法平衡择业自由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要准确认定知识产权合同的效力与责任,严格合同解除条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