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12月19日召开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结合正在拟定中的贵州省传统知识保护的地方立法草案,对传统知识的权利主体、保护客体、以及基于传统知识的创新成果保护、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等问题与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资源。我国政府正在采取多项措施保护传统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设有专门的章节强调对包括传统文艺在内的传统知识的保护,同时正在修改中医药保护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对传统医药的保护。
据悉,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自2004年即开始对传统知识进行调研,目前已进入立法草案的修改阶段。其目的在于制止对传统知识的不当利用,鼓励传统知识创新,以期推进民族制药业、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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