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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加强政法机关管理能力建设增加和谐因素 维护民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

 

 

 罗干强调: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用正确稳定观谋划政法工作,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认识和处理社会各种矛盾,确保中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新网1128日电1127日至28日上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会上强调,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强司法保障,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中共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罗干强调,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用正确稳定观谋划政法工作,立足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认识和处理社会各种矛盾,确保中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继续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社会治安大局、加强对敌斗争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继续重点抓好平安建设、打黑除恶、规范执法行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11-29 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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