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已有成就 | 法律法规 | 审判机构 | 政策精神 | 审判信息 | 案例分析 | 文书精选 | 法官论坛 | 学术讨论 | 行政执法 | 诉讼讲座
      专家专栏 | 记者专栏 | 来稿选登 | 协会动态 | 网友论坛 | 国际条约 | 域外法制 | 环球科技 | 读者来信 | 对外交流 | 各地法院
      照片选登 | 问题解答 | 随      笔 | 书       讯 | 站点地图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在线投诉 | 我要在线投诉
 
您的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国台办:大陆正采取积极措施全面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
国台办:大陆正采取积极措施全面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11月15日,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表示,大陆正积极落实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的成果。从各个方面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整个保护的能力。

  李维一说,今年10月,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结束以后,大陆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落实论坛工作的共同建议,以及大陆方面宣布的扩大和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20项有关政策措施。例如,近期工商总局发出了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执法,认真查处假冒台湾产地水果的销售行为,重点要查出虚假标注产地、虚假广告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方面的违法行为,规范水果市场的交易秩序,依法保护台湾农民和有关台湾企业的权益。同时,引导消费者提高对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的鉴别能力,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提高整个保护的效能。

  李维一还表示,下一步大陆还将采取有关具体的措施,来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不断的发展,具体的措施包括:继续以解决台湾农产品销售的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帮助台湾农民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同时开拓新渠道、创造新形式,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争取建立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长期机制,搭建两岸农业交流的平台,继续邀请台湾农业界组团来访,加强与台湾农业界的联系,推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长远发展,鼓励台资农业企业参与“三农”工作体系,并欢迎台湾农业界的朋友们与大陆进行合作。
 
 
相关链接

台湾研发水源收集设备挽救地层下陷可用于浇花灌溉 (2006-11-14)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意见提出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 (2006-11-10)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前往厦门考察:台湾水果求品牌保护快快为产品注册商标 (2006-11-07)
福建:260多户台湾果农来厦当个体户 (2006-10-27)
福建厦门从四个方面规范台湾水果市场经营行为 (2006-10-26)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查处假冒台湾水果 (2006-10-20)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11-17 6:02:13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