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届
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2年10月举办过一届全国法院优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进程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受到了国际和国内更加广泛的关注。为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的透明度,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10日正式开通了“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将本辖区内的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质量,确保上网裁判文书的严肃性,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今年10月起开展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要求
参评的裁判文书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31日的生效并已在“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以判决书为主。基本上按照拟表彰文书份数的3倍确定全国法院推荐表彰文书份数(共计200份),以此为基数,主要参考各地方近三年来的一审结案数量比例并考虑地区平衡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地方的具体推荐份数(具体分配数额见附件一)。参照2002年评选活动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不参加评选。
优秀裁判文书的要求:案件事实及对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清楚,说理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公正,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上报参评的裁判文书应写明承办人及文书起草人。
二、推荐时间
2006年12月10日前,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将辖区内推荐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原件及初评、专家评审意见表,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逾期则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三、推荐方法
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所辖各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的推荐工作,逐级遴选上报,推荐的文书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要兼顾各种知识产权案件类型。高级人民法院的评选工作应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参加或于初评后征求相关法学专家意见。每份被推荐的裁判文书应分别有200-500字的初评和法学专家评审意见。法学专家一般应当是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熟悉知识产权事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也可以是高级人民法院非知识产权审判庭的资深高级法官。
四、评选奖项及其产生办法
此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鼓励奖30名,组织奖3-5名;组织奖根据此次活动获奖数量及其等次,参照本辖区整体办案和文书质量来确定;其他奖项由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鼓励奖用于三等奖以下排名在前的裁判文书并适当考虑保证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文书中至少有1篇获奖。
五、评选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委员会。主任:曹建明;副主任:蒋志培;成员由有关本院和外聘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办公室主任:孔祥俊;成员:王永昌、郃中林、王新;联系人:王新,电话:010-85256784。
各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优秀裁判文书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任副组长,成员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应聘请2-3名有关法学专家作成员。
六、表彰方式
2006年底或者2007年初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选结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 日
附:1、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推荐数额分配表;
2、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初评和专家评审表
附件一
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推荐数额分配表
单 位 |
分配数额 |
备 注 |
北京高院 |
17 |
(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文书) |
天津高院 |
5 |
|
河北高院 |
5 |
|
山西高院 |
3 |
|
内蒙古高院 |
3 |
|
辽宁高院 |
6 |
|
吉林高院 |
3 |
|
黑龙江高院 |
3 |
|
上海高院 |
14 |
|
江苏高院 |
15 |
|
浙江高院 |
15 |
|
安徽高院 |
4 |
|
福建高院 |
8 |
|
江西高院 |
4 |
|
山东高院 |
15 |
|
河南高院 |
6 |
|
湖北高院 |
6 |
|
湖南高院 |
5 |
|
广东高院 |
19 |
|
广西高院 |
5 |
|
海南高院 |
3 |
|
重庆高院 |
5 |
|
四川高院 |
7 |
|
贵州高院 |
3 |
|
云南高院 |
3 |
|
西藏高院 |
2 |
|
陕西高院 |
3 |
|
甘肃高院 |
3 |
|
青海高院 |
2 |
|
宁夏高院 |
3 |
|
新疆高院 |
3 |
|
解放军军事法院 |
1 |
|
新疆高院兵团分院 |
1 |
|
共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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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
初评和专家评审表
案 号:
原审法院:
终审法院:
文书作者:
初 评 人:
初评结果:
专家评审人:
评审结果:
日 期: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制
初评人评阅意见:
(200-500字,评阅意见内容包括:案件事实的叙述和认定,证据采用,案件争议焦点归纳,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程序,裁判理由,裁判结果,文书写作,是否具备参加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是否同意获奖,获奖等次。)
初评人: (签字)
2006年 月 日 |
专家评审人评审意见:
(200-500字,评审意见内容包括:案件事实的叙述和认定,证据采用,案件争议焦点归纳,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程序,裁判理由,裁判结果,文书写作,是否具备参加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是否同意获奖,获奖等次。)
专家评审人: (签字)
2006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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