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情况的报告
包硕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长文希凯主持。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先生、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署理总裁李锡勋先生、香港海关何继开先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局知识产权厅厅长陈子慧女士、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有明先生以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谢群先生分别就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过程、执行情况等内容做了介绍,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正华老师对发言做了点评。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与港澳地区进行深入交流,互通经验,探讨在战略制定中如何发挥港澳的优势,并听取香港、澳门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所关注的问题,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能够有所借鉴。
一、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情况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力普,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制定情况。
1.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2005年,国务院决定启动知识产权战略,成立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该小组系国务院的非常设机构,参加单位包括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质检总局、农业部、林业部、科技部、最高人民法院等30多个单位和部门。该小组专门成立了战略制定机构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分别于2005年3月和2006年9月,召开了两次全体会议。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四个迫切需要”,并提出要“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温总理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和今年九月的中欧峰会期间至少两次提到了知识产权战略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包括纲要和专题研究两部分。战略的制定并没有向社会做广泛宣传,但国外对此一直很关注,尤其是美国、欧盟和日本,这体现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正在不断提升。在国内,业界的相关部门也对战略的制定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到目前为止,知识产权战略已筹划了一年的时间。纲要是从整体进行分析,把握国内外的形势,制定战略的基本思路并定性。专题研究一是从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的宏观问题,二是研究知识产权的主要领域,三是研究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四是研究知识产权的相关领域,五是研究知识产权涉及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战略制定的一个主要方面。此外,国际合作信息、人才培养等也是战略的主要内容。通过战略的制定,实现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几大目标。
2.下一步的工作打算。2006年底到2007年初,完成战略制定的初步工作,纲要力争于2007年上半年出台。不久前,在“两会”上,各专题已经进行了汇报,预计在今年底可以完成。目前,战略的整体工作已进入到后期,希望在明年,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可以形成决定,使战略进入到实施阶段。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政策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先生,就香港特区知识产权政策及主要问题做了如下讲解:
(一)情况概要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香港的相关工作启动得较早。香港商标注册处成立于1874年,1912年香港版权法实施,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香港专利法实施。香港的知识产权战略原属于不同部门,律政司负责版权事宜,注册总务处负责包括商标登记在内的企业各类注册事务。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港英政府成立了知识产权署,负责香港的版权、商标、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事宜。植物新品种权在香港同样受到保护,只是相关的法律出台得较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政策法律草拟工作属于知识产权署,但相关法律的执行属于农业署。对商标的保护是知识产权署的主要工作,在港注册的商标仅有10%来自内地,比例较低。香港的专利保护期是20年,在专利的注册来源中,位列首位的是美国,占41%,来自内地的仅占1%。香港的专利包括短期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类别,短期专利不同于内地的实用新型,在申请程序方面,短期专利申请人向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后,该部门并不作实质审查。申请成功后,短期专利将获得为期八年的保护期。香港的外观设计专利也不同于内地,由专门的法律和注册制度对外观设计进行规制,其申请办法和短期专利相同。
尽管香港有着上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方面,有四个需要关注的问题。第一,内地企业在香港转货流量很大,只有内地企业在香港申请了相关注册,才可以在香港采取保护行动,对于没有在香港注册的内地企业,香港海关很难采取保护行动。去年内地专利申请量为60万件,在未来五年,如果内地有10%的企业决定在香港注册,届时,香港是否有能力承担?第二,申请人现在通过网络在香港申请专利、商标等,这种方式也是香港政府十分欢迎的,问题在于,香港的律师通常会带有保护主义的想法,他们会要求委托人不能仅提供通邮信箱,而是要么提供在港的通讯地址,要么提供具体的经营地址,而不能仅提供信箱。这样做的结果是,如果是电子申请,只能通过香港本地人才可以,这就需要该申请人先在香港当局取得电子身份、电子密码,而后在香港银行开设户头,而这两个条件也就成为了内地人在香港提出申请的壁垒。第三,在香港申请费用问题。香港法律要求律师应当上第三者保险,这是导致申请成本较高的一个原因,这也使得香港代理人认为其在内地遭遇了不平等的竞争。第四,在香港抢注名牌的现象。2005年,一家代理人在香港申请了180项名牌,除了有一家以外,其余都是抢注。类似的问题屡见不鲜。
(二)版权政策方面
香港的电影版权保护现在主要是在设计方面,希望可以跟得上技术的发展速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则尽力寻求版权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的需求。最近,还向香港立法局提交了这方面的立法法案。
版权方面存在如下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在大学、中学的教材中的版权使用问题。第二,电脑、录音界等代表大多来自国外的跨国团体,它们通常会委派律师争取版权所有者的权利,律师认为在谈判中让步是丢脸的事,所以并不愿意让步,而是“死争”。希望今后可以和这些代表们在这方面的谈判中打破僵局。第三,香港学界普遍认为,知识应当流通,因此认为可以任意使用别人的作品。第四,现今科技的更新日新月异,但相关的法律保护往往跟不上,所以,有的工作就会很难完成。
(三)商标、发明专利方面
香港的商标、发明专利的电子服务搞得比较成功,公众选择电子服务的比例之所以比较高,都是因为政府秉承“以客为本”的原则,通过游说代理人而取得的。
存在的问题是:香港知识产权署只是为特区政府提供法律工作的机构,为公众不会提供法律意见。但对于个别客户,比如中小企业,香港的法律界不会主动为它们提供服务,不会为其预防知识产权侵权提供法律意见,所以,在这部分市场就出现了真空地带。在英国,政府会提供对这类企业的服务。
(四)其他方面
在推广及公民教育方面。从1997年开始,香港政府每年投入100万美元作为知识产权的教育投资,但问题在于,香港企业拒绝盗版的意识还不够,公民中60%以上的人不愿意购买盗版,但仍有40%的人愿意购买盗版。
软件认证计划。由香港的企业向知识产权署提出申请,知识产权署委派一家第三方公司到该企业,对其使用的软件进行审核。如果发现盗版,则该第三方会向企业提出意见,让企业自己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发现盗版,则会向企业颁发一个使用正版软件的认证书。
与内地的合作。这对特区知识产权署很关键。很多香港企业已经将其研发部门搬到了内地,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现在是“一国三治”,遇到这些问题的是企业。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密切经贸关系的安排》,“th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可以对内地、香港、澳门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比较,并将诸如电话之类的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以加强三地的交流。香港海关与内地海关业互发情报,以此在各地采取执法行动。特区政府力争避免与内地相关部门的重复,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做出统筹,为三方的沟通和香港参加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研讨会提供方便。
针对谢署长的发言,大家提出了如下问题:
第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如何在香港得以实施?香港政府如何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中提供服务?
谢署长的回答是:香港与内地的知识产权战略是相互吸引的,两地法系不同,做法也不尽相同,大陆的方向香港都会跟,会挂钩。至于国内知识产权统一的问题,内地地区之间的差异很大,依据各省的情况,知识产权保护各有不同,执法统一利弊均有。
第二,香港知识产权署在创新方面有何考虑?在知识产权的普及方面,是着重保护,还是着重于创新?
谢署长的回答是:在香港有一些传统的知识产权强势业,比如电影业和录音业,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处在创业中的工业不断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一些其他中小企业,它们不懂得如何去做。香港近年来的外来订货加工比较多,中小企业只懂得尽力把产品做得又便宜又好,却不懂创新。企业今后的重点在于知识产权的财产管理,从分析企业现有的运作与知识结构入手,使企业懂得如何发挥其知识优势,帮助企业了解知识产权的财产性。
第三,香港每年投入100万美元用于培训,这点内地可以借鉴。对于专利、商标的数据库,香港对外界开放的情况是怎样的?
谢署长的回答是:香港可以把推广工作做得比较有效的原因在于,依据香港的广播法律,香港电台每天有义务为特区政府提供1分钟的广告,免费播放公益广告。这个广播在珠三角大部分地区都可以收得到。香港的专利、商标数据库包括有英文和简体中文,很方便。香港现在有网上外观设计、短期专利的注册制度,相关的信息都可以在网上查询。截止到2006年9月,已经有超过两万人次登陆过。
第四,香港有没有可以查询到全世界专利的系统?
谢署长的回答是:到目前还没有。但在新加坡是可以查得到的。在这方面香港与新加坡的竞争意义并不大,在全球信息资源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新加坡的这个资源。
第五,推进企业正版化的第三方是由谁授权的?政府会支持这个第三方么?
谢署长的回答是:香港已经加入了国际软件联盟(bsa),我们会委托独立的顾问公司来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所有的参与公司都要提供其公司背景等资料,经我们挑选后评选决定由哪家来做。被选中的服务公司将与接受服务的企业单独签订合同,此外,依据香港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服务公司还应当与接受服务的企业签订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合同。全部费用是由政府提供,企业的参与是免费的。这个计划到目前为止刚进行了两个月的时间,效果不错。
第六,香港是否已经是一个创新型的特区?
谢署长的回答是:我觉得是。但原因不是由于特区政府的大力推进,而是香港已经不是生产型特区,而是服务型特区。此外,香港在电影、音乐、珠宝设计、服装设计等领域的实力都很强,香港不是一个人工很便宜的地方,香港是依靠其专业知识进行创新的。
第七,知识产权署每年的预算是否在财政司的预算之内?分哪几部分?来自主非政府组织的比例有多大?
谢署长的回答是:知识产权署每年的财政拨款为8000万港币,每年向特区中央申请预算都是要提出依据的,当然,人员的工资是其中很大的一块,特区政府的工作人员比较多,近几年也在减员,减员方式是不再招募长期公务员,而是招聘临时人员。长期的推广工作每年的经费在100万美元左右,这都是依据我们的估计做出来的。在香港都是先得有人来做事情才可以申请到经费,按照现有的人手,每年100万美元比较合适。解决财政问题的一个好的方法是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去年与美国加州政府联手做了一个摩托车广告,主演是成龙和阿诺。美国的加州也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大区,这次合作双方都很愉快。动用的大部分资金是由我们出的。受资助的比例大约占8%到10%。
第八,香港的专利申请量是否由于企业大量外迁会有所影响?香港高校的专利产出量有多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对香港知识产权的贡献如何? 谢署长的回答是:高校发明申请考虑的因素主要是本校对创意人自身的政策,学校老师申请的发明专利大体上是属于学校的,因此教师申请的发明专利会比较被动。这一种做法。另一种做法是,学校与发明人分享,但这又会引起别的问题。高校申请专利的地点首先会考虑在美国和欧洲,在内地也有申请。对于在香港申请的问题,由于产品制造地不在香港,目的市场也不在香港,而且在香港申请的费用较高,因此,在香港申请的数量比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