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制定《意见》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保护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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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1日 来源于:天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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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把天津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实施转化顺畅、保障有力的我国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之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要提高认识,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作为人民法院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审判任务抓好。其二,要强化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惩处力度。其三,要着重做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升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其四,要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审判指导。其五,要密切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配合,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纲要》的各项要求。其六,要通过司法活动,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记者 胡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