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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
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市召开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2日 来源于: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0月11日电(石义胜、孟广军、李新红)为期两天的广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昨日在深召开,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学成、王福成,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副检察长唐泰来,以及广东省各市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领导、专家等参加了会议。
王学成在讲话中指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任务。广东省检察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一直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一大批理论研究成果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成为领导决策的依据并转化到实际工作中。
白新潮在致词中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深圳本土快速成长起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拥有大量的技术专利和自主品牌。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随之增加,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深圳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职能作用,通过邀请科技界代表视察和研讨、主动深入高新企业征求意见等方式,找准服务定位,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初,深圳市检察院还出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十条意见,为推动建设创新型城市保驾护航。
据了解,目前对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实行多部门负责制,工商、专利、版权、质监、海关、商标、文化、公安等机关都对相应的知识产权享有管理权。由于刑事制裁门槛较高,很多权利人往往放弃司法救济,选择行政处理,而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各自职能分工不同,容易使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与实际发生的案件差距较大,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停留在“行政处罚”的阶段,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互通信息,共享情报,及时移送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可以有效地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更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与会领导、专家重点就如何加强立案监督、建立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议。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115篇论文,24个知识产权案例,其中17篇论文获奖、10个案例被评为精品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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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10-13 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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