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6日和9月13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博士两次在清华大学开办的知识产权高级研讨班授课,结合大量实际案例,介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这次研讨班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举办的,学员都是各地知识产权的政府官员。田力普局长出席开班式,并为第一讲授课。研讨班由我国多名知识产权专家担任主讲。
9月6日的讲授题目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他讲了四个问题。一、知识产权与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强调从知识产权的内涵实质上和外延上报我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二、知识产权诉讼的类别和管辖,强调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各种类别和各种诉讼管辖的原则;三、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强调了依照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的具体规定,准确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认定,探索了执法者对侵权行为认定应当具有的内心思维模式;四、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强调了证据对诉讼的重要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对证据和证据规则原则的具体使用。
9月13日的讲授题目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若干热点问题研究,他也讲了四个问题,一、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强调了对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方式,认定标准,以及司法保护的模式和原则,澄清了对该制度的误解和曲解;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适用,强调了我国网络飞速发展的背后动因,涉及网络产业发展对法制环境的需要和标准,以及司法保护实务中法律的适用;三、mv的性质和法律适用,强调了对我国如何从宏观上减少涉及mv(有的成为音乐电视)著作权、邻接权纠纷提出独到见解和建议,以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四、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判例的动向和机制改革情况,强调了近年来通过多个案例,所反映出的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律适用的基本走向,简略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完善的各种思路和建议。
蒋志培博士还回答了学员的一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