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法官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以适应与日俱增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需求。2006年8月24日至29日,省高院民三庭与法官培训学院联合举办了首次“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17个中院、合肥高薪技术开发区、芜湖鸠江区法院知识产权、涉外商事,以及立案、刑事、审判监督庭的90名法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外开放部署,共同学习、讨论与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业务相关的法律问题,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水平,正确理解与适用《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研究外商事纠纷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新形势中,我省知识产权及涉外审判工作呈现出了新的特点。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数量持续明显增长,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且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也开始出现。另一方面,案件专业性增强,事实复杂,证据繁多且取证、认证难度大,法律关系交叉多,法律适用难度增大。而且,案件越来越为媒体、舆论所关注。总之,我省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范围将更为开阔,问题和类型更为繁杂,面临的任务更为繁重。
然而,我省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法官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把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司法保护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可谓任重道远。可以说,没有高素质的法官,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总书记就特别强调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特别是要加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这次培训班就是我们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法官的培训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此次培训班,除我庭两位法官外,我们还邀请了多位具有丰富司法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资深法官、专家、学者讲授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方面的审判业务知识。这次业务培训,既有利于增强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和判决说理的能力,努力成为学习型、专家型法官。也有助于我们系统地梳理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方面业务知识,更新知识,廓清误解与疑问,同时亦有利于开阔视野,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水平。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