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岚 蒋秀凤 发布时间:2006-08-11 13:42:35
中国法院网讯 因认为侵犯自己发表在2001年1月号《啄木鸟》杂志上纪实文学《黑枭末日-----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覆灭纪实》的著作权,崔某将工人日报社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崔某诉称,工人日报社于2001年11月间在其主办的“天讯在线”网站上转载了原告发表在2001年1月号《啄木鸟》杂志上的纪实文学作品《黑枭末日-----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覆灭纪实》一文。但在此后长达5年之久没有向原告支付报酬,任其在网上长期滞留,且未署作者名字,未注明作品来源。
崔某认为,工人日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侵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请求判令工人日报社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赔偿损失3万元。
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