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4日电(记者古文洪)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一项“中国专利金奖”发明专利被侵权案作出判决:3家侵权企业和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的北京泰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赔偿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980万元。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4日通报,这是迄今国内最大的一起专利侵权赔偿案。
被侵权的发明专利,是郑州拓普公司原创发明、曾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新型xgk系列轧机的一种。多年来,我国轧机尤其是大型轧钢机一直不能自主制造,各大钢铁企业的轧钢设备长期依赖进口。郑州拓普公司创办人郑红专、赵林珍夫妇经过多年实验与改进,发明了新型xgk系列轧机及其配套工艺技术,实现了国内在轧机技术领域“零的突破”。经过近年来的持续研发,该公司目前已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报发明专利25项,取得了专利授权17项。
这家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近年来不断遭到群体性专利侵权。经查明,原公司副总经理胡玉秀2001年底离开公司后,成立了郑州天宏泰隆公司,随后利用其掌握的拓普专利技术,与北京泰隆公司、天津、上海等地企业联手生产1400mm12辊轧机、1400mm12辊双机架可逆冷轧机,构成了对发明专利权的严重侵犯。据郑州拓普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市场上侵犯其专利权的轧机已经出现了几十台,每销售一台就会给拓普公司带来3000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两年的详尽取证后,作出了郑州天宏泰隆公司、胡玉秀、北京泰隆公司侵权成立以及赔偿判定,并判决胡玉秀、郑州天宏泰隆公司对北京泰隆公司2980万元的侵权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起目前国内最大的专利侵权赔偿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社会自主创新的制度保证,这起侵权赔偿案的宣判将对在全社会倡导自主创新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