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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实施《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蒋志培庭长在近日召开的江西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培训班上要求各地法院知识产权法官要学好、理解好、实施好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加大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以下是他的讲座提纲:

 

我国法院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一、        涉嫌侵犯网络著作权行为研究;

二、        借助网络环境发展的产业和所需的法律环境;

三、        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完善机制面对国际挑战;

四、        审理网络著作权案件的法律适用。

蒋志培庭长在讲到法律适用时介绍说,该条例共27条,可以分为五部分内容的条款:1、从第1到第5条是关于立法依据、调整范围和权利范围的规定;2、从第6条到第12条是关于合理使用、权利的特殊和例外规定的条款;3、从第13条到17条是关于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等主体提供保护的程序上的规定;4、从第18条到第25条是关于法律责任和免责的规定;5、从第26条到27条是关于条例用语的解释性条款。

 

蒋志培庭长还就条例适用的原则、适用会遇到的瓶颈问题、认定侵权追究法律责任的思路以及对行政执法的建议等发表了意见。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6-26 14: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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