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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争当知识产权审判排头兵

 

 

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争当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排头兵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

 

   6月13日,记者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法院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中山市、东莞市、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权受理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南山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成为三审合一试点法院,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都将由一个审判业务庭来进行三合一式审理省法院院长吕伯涛专门发来致辞,最高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孔祥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法院副院长陶凯元部署2006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来自全省法院的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案件倍增 创新机制减压力

   据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200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813件,比2003年增长近一倍,而2005年这一数字已达到3316件。这些进步都源于是广东法院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2005年,广东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第十一年居全国首位,广东法院新收一审专利案件655件,占当年全国新收专利案件总量2947件的22.2%。中山市、东莞市、江门市三地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排名居全省前列,专利诉讼案件增长明显,然而,中山、东莞、江门三地的专利案件由拥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经常疲于奔命、法院解决纠纷也极不方便。为此,省法院于今年4月向最高法院申请授予中山、东莞、江门三个中级法专利案件管辖权,6月2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指定中山、东莞、江门三个中级法院为审理发生在各自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从而使我省受理专利案件的中级法院数量达到8个,占全国56个具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的14.3%,数量居全国第一。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东莞市、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三审合一  统一司法尺度

    广东法院还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方式。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分属不同的审判庭,不但裁判尺度不易统一,而且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南山区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等三个基层法院被指定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集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据了解,这次作为三审合一试点的三个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都将在保留原有合议庭的情况下增加配备一个三审合一合议庭,组成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分别具有丰富的刑事、民事及行政审判经验,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民事案件中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之外,争议金额不满200万元,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刑事案件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的非法经营罪;行政案件中的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省法院陶凯元副院长表示,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改革,就是要在三大诉讼法的基本框架内,通过优化人员结构和对审判职能进行合理分工,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庭,负责统一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实现知识产权的立体司法保护。这对于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尺度统一,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及提升国际形象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可以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关提供交流、分享、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的平台,从而促进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全力推进  争当全国知识产权审判排头兵

陶凯元副院长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合理配备审判资源,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审判效率。省法院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省法院指定广州市天河区等8个基层法院受理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有效缓解知识产权案件持续攀升给广州、深圳、佛山等中级法院造成的案件压力;省法院还通过制定全省审判指导性意见,完善业务指导方式,加强全省法院间的沟通协调,统一了全省的执法标准,并组成案件评查组对全省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评查活动。各级法院还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利用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解决诉讼中的技术性问题,提高审判效率;省法院还聘请了十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行政执法的专家,以个人身份担任全省法院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以此促进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陶凯元副院长在会上要求全省法院争取用三年时间,争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排头兵,为优化创新环境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陶院长强调要从以下六方面做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排头兵,一是知识产权审判要争当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排头兵。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外经贸关系和对外交往中的热点问题,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已成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二是知识产权审判要争当质量与效率的排头兵。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注意利益平衡和把握法律精神,促进科技创新和维护国家利益;既要遵守法律适用规则,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就案办案和机械办案;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善于利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尽可能平稳地处理社会矛盾,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要注重保护私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化艺术繁荣,又要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主流的社会价值观。省法院要通过典型案例指导、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促进和提高全省法院的审判水平。三是知识产权审判要争当机制创新的排头兵。各级法院一定要运用好、维护好和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的成果,确保三个新获指定受理专利案件的中级法院及三个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的基层法院改革,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合理安排审判力量,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四是知识产权审判要争当调研指导的排头兵。各级法院要善于总结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中具有普遍性的热点、焦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集中攻关,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五是知识产权审判要争当队伍建设的排头兵。在队伍建设中,既要注意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又要注意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切实提高法官的廉洁司法意识,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六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争当法制宣传的排头兵。各级法院大力宣传全省法院审理的重点案件,以及在审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要通过加快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司法透明度和法制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审判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6-6-19 1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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