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7日日本第四次知识产权保护官民联合访华代表团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主席宗国为团长、日本贸易促进机构理事长渡边为副团长的带领下拜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博士,李剑法官等会见日本代表团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会谈。
日本经济产业省官员表达了邀请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访问日本的愿望,蒋志培庭长表示双方的接触与交流对中日保持良好正常的经贸关系很有好处。有关具体事宜由外事部门再行协商。
双方就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能力构建支援战略、日本冲破美国专利壁垒的经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性质和局限性、适用知识产权法律等专业问题等进行了交流。
日本政府对本国企业在海外利益保护和踏实卓有成效的工作的情况,给中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蒋志培庭长此前还与渡边副团长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日本的这种关系与世界各国的此类关系地位,以及中日两国这种关系的异同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蒋志培庭长认为,我国越来越融入经贸科技全球化的大潮中,政府和各种行业协会如何借鉴日本等国家引导、沟通、扶植、支持本国企业发展,特别是在国际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明确指导思想,彻底转变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参与国际交流、交涉和国际规则的制定等十分重要。并且应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作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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