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协 [2006]00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举办“《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培训班”的内容(见附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会期三天;6月2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全国人大庐山休养所。地址:庐山仰天坪路1号,电话:0792-8281823。
三、报到地点及方法:江西省九江市黄金假日酒店,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436号(距九江市火车站步行五分钟),电话:0792-8966666 8911111,6月23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由国家版权局负担。
2、食宿费自理,费用:1200元/人(单人间另加600元)。
3、会务费、资料费及市内交通费等共计500元/人;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缴纳200元/人(理事单位限五人,团体会员单位限一人)。地方版权局代表免收。
五、报名办法
请填写“参会回执”,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版权协会秘书处,并在回执“单位”一栏中写清发票抬头,以便交付发票;
报名截止时间:6月20日。
六、付款办法: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开户名:中国版权协会
账号:330005185
2、报到日现金付款。
七、因时间等关系,会务组只向发回报名回执的单位发送具体会务通知。
联系人:康 怡 13801110128 周 静 13911589418
王胜利 13801079823
电话:010-68003887—5088/5081 传真:010-68003910/4876
中 国 版 权 协 会
2006年6月5日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培训班”
回 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是否版权协会会员: 是否住单间: 交费方式:
是否预订返程票: 航班或车次:
请将回执于2006年6月20日16:00之前,传真至中国版权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8003887-5088/5081 电话、传真:010-68003910/4876
附件:
定于2006年6月24-26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协会承办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培训班”,将邀请直接参与制定这项法规的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版权局有关领导、法院法官及法律专家授课,授课内容如下:
一、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新形势、新特点等)
主讲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 许超副司长
二、“条例”出台背景、过程及制定条例依据的原则
主讲人——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司 张建华司长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解析
主讲人——国家版权局版权司 许超副司长和国务院法制办金武卫处长
四、国际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发展状况(包括wipo两个新
条约的制定)
主讲人——中国版权协会 沈仁干理事长
五、涉及网络传播权的司法保护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 蒋志培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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