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高院公布了对浙江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该份调研报告表明,浙江省民企因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的案件正处在高发期。
据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介绍,自2000年至2005年底,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888件。其中专利权纠纷案件1823件,占46.89%;著作权纠纷案件749件,占19.26%;商标权纠纷案件537件,占13.81%;不正当竞争案件435件,占11.19%;技术合同纠纷案件290件,占7.46%。审结3674件。2000年至2005年底,浙江省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71件,共70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高院的调研报告表明,从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浙江省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在意识方面,不善于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创新成果的专利化不强。据统计,近几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量达全国的1/10,其中专利权纠纷占全国案件总量的16%,商标权纠纷占全国案件总量的13%。不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浙江省企业因为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而遭受诉讼的案件正处在高发期。
浙江省高院认为,如何提高浙江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政府、法院和企业三者之间必须增强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同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营造激励创新的保护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孔令泉张兴平)